2004年9月13日,凌志达煤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增资扩股方案,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凌志达煤业的注册资本为11,400.72万元,山煤集团持有其62.99%的股权。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凌志达煤业是一座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的中型煤炭企业,资产总额6亿多元,员工近2,000人。凌志达煤业的主要煤种为贫煤、无烟煤,产品远销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出口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因现开采的3#煤层资源即将开采完毕,2006年实际产量为70.55万吨,2007年实际产量为50.51万吨,2008年为55.3万吨。目前,凌志达煤业正在进行15#煤层延深改造,工程预计2010年底竣工达产,达到年产120万吨的生产能力。
(4)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①固定资产明细
根据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856号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凌志达煤业的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②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
■
③矿权资产
I、矿区概况
凌志达煤业所属煤田的地理位置位于长子县色头镇色头村西,距离长治县约20公里,距离长治市约35公里。凌志达煤业拥有铁路专用线,矿内有效长度1,820米,连接东田良站,距离8.8公里,矿井距太洛公路6公里,距长晋二级公路10公里,距长晋高速公路长治县入口20公里,交通便利。
根据《关于<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认定矿井井田面积为14.048平方公里,煤炭资源储量为8,348万吨,其中可采储量为4,404.44万吨。井田内主要煤层为3#、15#煤层,其中3#煤层资源即将开采完毕,正在办理15#煤层的开采手续,15#煤层为全区可采稳定型煤层,煤种为无烟煤,原煤发热量为18.64-34.41MJ/Kg。根据2007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该矿属低瓦斯矿井。
矿区有变电站,为矿区生产和生活进行双回路供电,一路来自东田良35KV变电站,另一路来自慈林山35KV变电站,场内建有35KV变电站一座,供电条件较好。矿区生活用水取自地下水。矿区地下水比较丰富,地下矿井每天排出的大量涌水可补给生产用水,生产水源充足。
II、煤炭生产的相关经营资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原煤开采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凌志达煤业已取得与12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
III、资源储量核查评审的备案情况
2009年2月12日,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关于<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9]31号),证明其资源储量核查报告通过评审,并经备案,核准资源储量为8,348万吨。
IV、采矿权费用确认及缴纳情况
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确认委员会批准,凌志达煤业采矿权总价款为26,196.29万元,分6期交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凌志达煤业已缴纳采矿权价款13,820.05万元,尚有12,375.24万元采矿权价款未缴纳,凌志达煤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分期缴纳剩余款项。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5)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6)资产评估结果及说明
根据中和评报字(2008)第V40450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选取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经成本法评估,凌志达煤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394.68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18,394.6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9,758.97万元,增值额为41,364.29万元,增值率为224.87%,山煤集团持有的62.99%股东权益价值为37,642.18万元。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从总体来看,资产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增值所导致,其中:
①流动资产增值的主要原因:
企业往来款本次评估按照个别认定及账龄进行考虑,与企业的坏账准备存在差异,造成评估增减值;存货中的产成品(原煤)并按照市价进行了评估,故产生了评估增值。
②非流动资产
Ⅰ、房屋建筑物增值原因:
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至此次评估基准日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建造成本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Ⅱ、机器设备增值原因:
煤矿机械设备重置成本增加形成增值;
Ⅲ、井巷增值原因
一方面由于企业使用维简费支付部分井巷掘进费用,未形成固定资产账面值;另一方面由于建筑材料、人工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形成评估增值;
Ⅳ、长期股权投资增值原因
对于霍尔辛赫煤业持有的长期投资,根据中和评估对霍尔辛赫煤业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08)第V4045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霍尔辛赫煤业的股东权益为201,955.92.万元,凌志达煤业拥有霍尔辛赫煤业的股权比例为19%,故该项长期投资评估价值为38,371.62元。由于霍尔辛赫煤业矿权评估增值较大使该项股权在本次评估中增值较大,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Ⅴ、无形资产增值的主要原因是:
A、土地使用权:企业土地原始取得成本较低,近年来土地价格总体上涨较快,故出现了评估增值。
B、矿权:本次评估直接引用海地人出具的“海地人矿评报字[2008]第207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评估溢价率高的原因是原账面值较低。
(7)对外投资情况
2005年12月15日,凌志达煤业以6,650万元现金出资参股设立霍尔辛赫煤业,持有其19%的股权。
(8)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凌志达煤业除山煤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长子县人民政府和长治市煤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愿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
3、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35%股权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及产权变动
2006年6月16日,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郭玉中、赵玉中、李爱琴签署《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首期出资2,000万元,应于2006年12月31日前由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郭玉中、赵玉中、李爱琴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700万、400万、240万、240万、220万、2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35%、20%、12%、12%、11%、10%。首期出资已经山西亚强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晋亚强验[2006]012号)。
第二期出资涉及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郭玉中、赵玉中、李爱琴净资产出资已经山西涌鑫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由其出具《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晋涌评第06220332号)。根据大平煤业及其股东的书面确认,该等净资产为大平煤业筹建期间形成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第二期出资已经山西同兴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晋同兴验字[2006]0007号),截至2006年10月31日,大平煤业收到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郭玉中、赵玉中、李爱琴分别以净资产出资73,089,433.00、41,751,900.00、25,051,100.00、25,051,100.00、22,963,500.00、20,875,979.14元,合计208,783,012.14元,其中,2800万、1600万、960万、960万、880万、800万元分别作为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郭玉中、赵玉中、李爱琴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第二期实收资本8000万元。第二期出资完成后,山煤集团持有大平煤业35%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平煤业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整,山煤集团持有其35%的股份。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大平煤业开采的煤种为贫煤。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行发[2003]937号批准,大平煤业60万吨/年新建工程于2004年6月开始建设。2008年初,该煤矿井下工程和地面工程均已基本完工,并达到了试运转条件。2008年3月13日,大平煤业取得了试生产批文(晋煤办基发[2008]236号),开始试生产。2008年9月25日,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验收,大平煤业取得了《关于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新建矿井竣工验收的批复》,同意大平煤业60万吨/年新建矿井通过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并已于2009年1月9日正式投入生产。
(4)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①固定资产明细
根据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856号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大平煤业的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②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
■
③矿权资产
I、矿区概况
大平煤业地处山西省襄垣县城西南10公里处,矿区北缘有太(原)-焦(作)铁路通过,矿井距火车站2公里,距太长高速2公里,交通便利。
根据《<山西省襄垣县大平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认定矿井井田面积为7.93平方公里,资源储量为6,618万吨,其中可采储量为3,069.18万吨。井田内含煤煤层共18层,其中可采煤层3层,目前开采的3#煤层属结构简单。全区可采的稳定煤层,煤种为贫煤和无烟煤,原煤发热量为27.76-30.88MJ/Kg,属高热值煤,可用于动力煤、气化煤和民用煤。根据晋煤安发[2007]2030号文,大平煤矿属低瓦斯矿井。
II、煤炭生产的相关经营资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原煤开采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大平煤业已取得与煤炭开采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平煤业的《采矿许可证》中所载产能为45万吨/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所载产能为60万吨/年。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关于资源整合煤矿换发采矿许可证后提升生产能力有关采矿登记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07]353号),2007年6月10日以后暂不受理因提升生产能力而办理变更生产规模的采矿登记申请,待《采矿许可证》到期或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时一并规范。因此,大平煤业现在可以按生产许可证所载能力60万吨/年组织生产。
III、资源储量核查评审的备案情况
2008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做出《关于〈山西省襄垣县大平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275号),证明其资源储量核查报告通过评审,并经备案,核准资源储量为6,618万吨。
IV、采矿权费用确认及缴纳情况
2003年10月,太原市纬源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依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权范围批复”(晋矿采划字[2003]126号),对大平煤业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评估,评估结果为3,696.39万元(评估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6,744.00万吨,可采储量3,248.10万吨),并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12月24日第七次会议审查确认。上述采矿权价款分6期缴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采矿权人已缴纳前4期采矿权价款3,112.39万元,尚欠缴584万元采矿权价款。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
(5)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6)资产评估结果及说明
根据中和评报字(2008)第V4045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选取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经成本法评估,大平煤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164.36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31,164.3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0,959.65万元,增值额为9,795.29万元,增值率为31.43%,山煤集团持有的35%股东权益价值为14,335.88万元。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从总体看,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采矿权增值所致,其中:
①流动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往来款本次评估考虑实际的回收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而企业按照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故造成评估增值。
②非流动资产
Ⅰ、固定资产
评估人员依据企业财务账册记载固定资产明细和实际盘查情况估算评估值。
Ⅱ、无形资产增值的主要原因是:
A、土地使用权:企业土地原始取得成本较低,近年来土地价格总体上涨较快,故出现了评估增值。
B、矿权:本次评估直接引用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海地人矿评报字[2008]第209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评估溢价率高的原因是原账面值较低。
(7)下属子公司情况
由于大平煤业持有的长治市澄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相关土地、资产权属方面不够完善,或存在其他法律瑕疵,大平煤业与山西昱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大平煤业将所持长治市澄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00万元转让给山西昱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完。
(8)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平煤业除山煤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李海水、张锦波、郭玉中、赵玉中和李爱琴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愿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
4、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及产权变动
2004年3月12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出具《关于开办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晋煤行发[2004]192号),同意山煤集团开办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2005年12月15日,山煤集团、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凌志达煤业签署《山西霍尔辛赫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同设立“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由山煤集团、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凌志达煤业分别以现金出资1.785亿、1.05亿、6650万元,股权比例分别为51%、30%、19%。
2007年6月8日,霍尔辛赫煤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其所控股的直属子公司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6日,山西省国资委以《关于无偿划转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08]429号),同意山煤集团将其持有霍尔辛赫煤业51%的股权无偿划转至煤炭进出口公司。2008年9月21日,霍尔辛赫煤业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划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霍尔辛赫煤业的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煤炭进出口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凌志达煤业持有其19%的股份。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霍尔辛赫矿井位于长治县和长治市郊区的交接地域,周围交通便利,核定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同时,在建的洗煤厂设计年入洗能力为300万吨,可以实现全部入洗。该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贫煤,贫瘦煤,主要用于化工用煤,动力用煤,部分产品可作为高炉喷吹用煤。目前矿井正在施工过程中,预计2010年6月竣工。
(4)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①固定资产明细
根据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865号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霍尔辛赫煤业的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②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
■
霍尔辛赫煤业尚未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详细情况:
■
宗地一为铁路建设用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霍尔辛赫煤业已分别与9个村庄签订了土地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占用土地的补偿费等,并已部分支付。但霍尔辛赫煤业目前未与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宗地二为办公用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已按出让合同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煤集团已就上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地块出具承诺函,承诺霍尔辛赫煤业对于未取得完备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的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其占用及使用该等土地不存在法律障碍,也未就该等土地的使用权同其他任何相关主体存在权属纠纷或争议。山煤集团将促使霍尔辛赫煤业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相关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山煤集团保证一旦针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或使用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山煤集团将尽可能采取协助霍尔辛赫煤业与相关单位或人士进行沟通恢复该等土地的正常使用、尽快寻求可以替代该等土地的其他选择等方式帮助霍尔辛赫煤业尽快解决,以避免对其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如由此影响霍尔辛赫煤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失由山煤集团以适当方式补偿。
③矿权资产
I、矿区概况
霍尔辛赫井田位于长子县东侧,太焦铁路及长治-太原(208国道)、长治-晋城(207国道)二级公路沿井田东部通过,长治-长子县级公路从井田中部穿过。矿区有8.3公里的铁路专用线与井田东南的西南呈站接轨,交通十分便利。
根据《<山西省长子县霍尔辛赫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认定矿井井田面积71.39平方公里,资源储量为47,410万吨,其中可采储量为25,929.96万吨。井田内的主要煤层3#、15#煤层均为全区可采的稳定型煤层,煤种为贫煤,原煤发热量为23.26-31.87MJ/Kg,煤质为低中灰—中灰、特低硫—低硫、较高热稳定性-高热稳定性煤。
霍尔辛赫矿井双回路供电,电源分别引自宋村110KV变电站和长子110KV变电站。矿井用水取自深层奥灰水作为永久生活用水,井下排水经处理达标后作消防、生产及绿化用水。
II、煤炭生产的立项及相关经营资质
A、项目相关批准
a) 立项
2005年10月20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出具《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霍尔辛赫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煤规发[2005]776号)。
2007年8月5日,国家发改委出具《关于山西霍尔辛赫煤业公司霍尔辛赫煤业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7]1912号),同意建设霍尔辛赫煤矿,矿井建设规模300 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选煤厂,并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8.1公里;项目总投资19.3亿元,其中,资本金6.7亿元由霍尔辛赫煤业以自有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12.6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大巷运输、提升系统、选煤厂部分设备从国外引进,用汇约1,000万美元。
b) 初步设计
2006年5月9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出具《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霍尔辛赫矿井及选煤厂初步设计的批复》(晋煤办基发[2006]332号)。
2008年2月29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山西霍尔辛赫煤业公司霍尔辛赫煤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发改设计发[2008]154号),原则同意霍尔辛赫项目初步设计,矿井和洗煤厂建设规模均为300万吨/年,并配套建设8.1公里铁路专用线。
c) 安全
2008年5月30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具《关于对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霍尔辛赫矿井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晋煤监安一字[2008]229号)。
d) 环保
2004年4月26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批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霍尔辛赫矿井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书》的通知》(晋国土资技审[2004]115号),批准该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005年6月8日,水利部出具《关于山西霍尔辛赫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水保函[2005]227号),同意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2004年9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具《关于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霍尔辛赫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4]32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e) 开工建设
2008年6月27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出具《关于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晋煤办基发[2008]585号),同意项目于2008年6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
2008年6月27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核发《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卡》(编号:开08-45号),同意霍尔辛赫矿井自2008年6月28日开始施工,工期36个月。
B、相关行政许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原煤开采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霍尔辛赫煤业已取得与3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
注:霍尔辛赫的《采矿许可证》已于2009年5月过期,目前正在办理换证手续。
根据审核程序,在霍尔辛赫煤业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后,须向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申请《煤炭生产许可证》,向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可以从事煤炭生产的营业执照。
III、资源储量核查评审的备案情况
2008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出具《关于<山西省长子县霍尔辛赫煤业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5号),证明其资源储量核查报告通过评审,并经备案,核准资源储量为47,410万吨。
IV、采矿权费用确认及缴纳情况
2004年4月19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确认委员会会议确认,霍尔辛赫煤业采矿权评估价格为49,892.45万元,分六批缴纳采矿权价款,已缴纳价款合计41,577.45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采矿权价款尚余8,315万元未交,霍尔辛赫煤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分期缴纳。
Ⅴ、采矿权抵押情况
《采矿许可证》(编号:1400000410618)已设定抵押,抵押合同号ABS(2007)2002,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长子县支行,主债权种类为项目贷款,本金数额12.2亿元;主债权合同为霍尔辛赫煤业2008年8月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长子县支行(作为牵头行、代理行、贷款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作为贷款行)签署的《银团贷款协议》,该协议约定为霍尔辛赫煤业300万吨煤矿及配套选煤厂项目贷款12.2亿元,期限为8年。
除采矿权外,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
(5)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6)资产评估结果及说明
根据中和评报字(2008)第V4045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选取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经成本法评估,霍尔辛赫煤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3,402.05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73,402.0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1,955.92万元,增值额为128,553.87万元,增值率为175.14%,煤炭进出口公司持有的51%股东权益价值为102,997.52万元,凌志达煤业持有的19%股东权益价值为38,371.62万元。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从总体看,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采矿权增值所致,其中:
①流动资产
企业按照账龄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而本次评估则是逐笔认定款项性质从而确定评估价值,因此产生了评估增值。
②非流动资产
Ⅰ、固定资产
评估人员根据委估房屋构筑物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的成新折扣,高于霍尔辛赫煤业财务核算的房屋构筑物累计折旧,使评估净值减值。
Ⅱ、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直接引用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出具的 “海地人矿评报字[2008]第209号 总第1291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该矿权评估价值高于资产占有方矿权取得初始成本。
5、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及产权变动
2003年6月18日,应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成立应县铺龙湾煤矿的决定》,决定投资512万元成立应县铺龙湾煤矿;2003年7月9日,应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企业章程》,设立应县铺龙湾煤矿,属县政府开办的国有法人企业。
2003年12月31日,应县人民政府与山煤集团签署《购并合同》,约定应县人民政府将铺龙湾煤矿现有的矿井、矿界、资产、生产生活等所有配套设施以及与该矿生产经营不可分割的采矿、生产、收益、处分等一切权利义务转让给山煤集团,由山煤集团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转让金为2,350万元。
2006年12月19日,山西省工商局对“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作出名称预核准。
2007年5月15日,应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应县铺龙湾煤矿明晰产权的意见》(应政发[2007]28号),明确采矿权人、矿山名称变更为“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投资人变更为山煤集团。
2007年12月14日,山西省国资委做出《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晋国资改革[2007]131号),批准对铺龙湾煤矿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更名为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6日,山煤集团做出《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晋煤出投资发[2008]226号),同意对铺龙湾煤业追加投资4,000万元。2008年8月20日,根据山西亚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晋亚强验[2008]068号),确认铺龙湾煤业收到山煤集团以原矿净资产出资1,259.38万元,以货币出资3,740.62万元,合计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08年9月26日,根据山西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08]429号),山煤集团将其所持的铺龙湾煤业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煤炭进出口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铺龙湾煤业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煤炭进出口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铺龙湾煤业开采的煤种为低—中高灰、特低硫—中硫、中高发热量的气煤。由于该煤矿现有生产能力较低、回采工艺落后、地面生产系统简陋、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但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开采技术条件及外部建设条件优越,具备建设大型矿井的条件,因此从2006年4月起停产,开始技改建设。该技改项目已获得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批复,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环保批复,并经“晋煤办基发[2007]1389号”文件同意于2007年8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09年底可达试生产条件。
(4)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①固定资产明细
根据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835号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铺龙湾煤业的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②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铺龙湾煤业处于在建阶段,相关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其地上房产均为在建工程,未办理房产证。
铺龙湾煤业尚未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详细情况:
■
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2008年5月8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煤矿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同意通过用地预审,有效期至2010年5月8日。2008年10月20日,铺龙湾煤业与左云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面积为108,9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3,108,750元。2008年9月12日,铺龙湾煤业已经支付给左云县国土资源局228.76万元土地补偿款,按上述协议仍需缴纳10,821,150元。截至2008年9月30日,该宗土地上仍有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点,拆迁补偿未达成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煤集团已就上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地块出具承诺函,承诺铺龙湾煤业对于未取得完备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的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其占用及使用该等土地不存在法律障碍,也未就该等土地的使用权同其他任何相关主体存在权属纠纷或争议。山煤集团将促使铺龙湾煤业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相关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山煤集团保证一旦针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或使用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山煤集团将尽可能采取协助铺龙湾煤业与相关单位或人士进行沟通恢复该等土地的正常使用、尽快寻求可以替代该等土地的其他选择等方式帮助铺龙湾煤业尽快解决,以避免对其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如由此影响铺龙湾煤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失由山煤集团以适当方式补偿。
③矿权资产
I、矿区概况
铺龙湾煤矿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城东南20公里处,矿区东北部有左云—砂河公路穿过,向西北25公里达左云县成,向东南20公里达北同蒲铁路的金沙滩车站和大运高速公路,距山煤集团大峪口煤炭发运站仅12公里,交通便利。
根据《<山西省左云县铺龙湾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认定矿井井田面积4.8665平方公里,保有资源储量为6,150万吨,其中可采储量为3,070.98万吨。井田内含煤7层,主要可采煤层1#、4#、5#和8#煤层均为全区可采的稳定煤层,煤种以气煤为主,个别点为1/2中粘煤和弱粘煤,原煤发热量为26.44-32.93MJ/Kg,为良好的动力煤和民用煤。本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
铺龙湾煤业的矿井田内水、路、电齐全,开采基础条件良好。
II、煤炭生产的立项和相关经营资质
A、立项事项
a) 立项
2005年9月29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出具《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铺龙湾煤矿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煤规发(2005)721号)。
2007年7月31日,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铺龙湾煤矿120万吨高产高效矿井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晋经投资字[2007]400号),同意项目总投资27,0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7,219万元,企业自筹9,832万元。
b) 初步设计
2005年12月28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出具《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铺龙湾煤矿改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煤办基发[2005]1019号)。
c) 安全
2006年1月24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具《关于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铺龙湾煤矿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晋煤监安一字[2006]52号)。
d) 环保
2006年12月8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铺龙湾煤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06]499号)。
e) 开工建设
2007年8月23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出具《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铺龙湾矿井开工建设的批复》(晋煤办基发[2007]1389号),同意铺龙湾矿井于2007年8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
2007年8月23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出具《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卡》,同意铺龙湾矿井自2007年8月31日开始施工,工期36个月。
B、相关行政许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原煤开采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铺龙湾煤业已取得与煤炭开采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
根据审核程序,在铺龙湾煤业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后,须向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申请《煤炭生产许可证》,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获得相关证照后,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可以从事煤炭生产的营业执照。
III资源储量核查评审的备案情况
2008年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做出《关于<山西省左云县铺龙湾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29号),证明铺龙湾煤业的保有煤炭资源储量总量6,150万吨。
IV采矿权费用确认及缴纳情况
根据《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和左云县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应县铺龙湾煤矿缴纳采矿权价款情况说明》(左国土资字(2007)57号),铺龙湾煤业已就首期资源量1000万吨,向左云县财政局缴纳采矿权价款1,500万元。铺龙湾煤矿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的储量为11,742.39万吨,根据左云县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5月15日出具的《关于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的说明》,铺龙湾煤业剩余资源储量仍按省政府187号令价款标准1.5元/吨缴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铺龙湾煤矿采矿权价款总计17,613.59万吨,尚余16,113.59万元待缴,铺龙湾煤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分期缴纳。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
(5)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6)资产评估结果及说明
根据中和评报字(2008)第V40450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选取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经成本法评估,铺龙湾煤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288.31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5,288.31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8,243.69万元,增值额为12,955.38万元,增值率为244.98%,煤炭进出口公司持有的100%股东权益价值为18,243.69万元。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从总体看,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采矿权增值所致,其中:
①流动资产
企业存货中存在部分工程煤,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记录,并经过陈家堡煤质化验室检测确定煤质,调查了解了该种煤质的原煤的市场价格,并按照市价进行了评估,故产生了评估增值。
②非流动资产
Ⅰ、房屋建筑物
由于企业处于改建期间,部分房屋构筑物已废弃或拆除,而大部分的房屋构筑物将在两年后的更新改造中拆除,使房屋构筑物产生经济性贬值,加之近年来房屋构筑物建设成本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上涨较大,造成房屋构筑物重置成本较大增幅,其增值大于部分房屋构筑物的经济性贬值、废弃和拆除等产生的减值,引起评估增值。
Ⅱ、井巷
A、建筑材料、人工价格上涨幅度较大;B、该矿井处于改扩建期,在矿井扩建完成后将存在部分矿井报废,造成成新率较低。
Ⅲ、机器设备减值原因
A、由于企业处于改扩建期,导致以前使用的部分设备遭淘汰与闲置,评估时考虑了设备的经济性贬值因素,故本次评估出现小幅减值;B、电子设备减值,主要原因为:由于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所占比重较大,而办公设备新换代较快,价格降幅很大,故该类设备整体减值;C、车辆减值,主要原因为:因近几年车辆市场价格下降,重置价格低于账面原值,造成评估减值。
Ⅳ、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直接引用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海地人矿评报字[2008]第210号总第1292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评估溢价率高的原因是:原账面值为资产占有方根据企业改制时点(2007年10月31日)评估报告入账,评估采用收益法而该时点煤炭价格较低。
三、标的资产资产评估结果及分析
(一)置入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中和评报字(2008)第V4045-13号、第V4045-14号、第V4045-16号、第V4045-18号、第V4045-23号、第V4045-24号、第V4045-2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及收益法对置入资产7家煤炭贸易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选取成本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本次置入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置出资产的增值情况及主要增值原因说明详见本节“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一)煤炭贸易板块 / 2——8”
(二)注入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中和评报字(2008)第V40450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估对山煤集团注入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及收益法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选取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经成本法评估,注入资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9,814.2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249,814.2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11,955.90万元,增值额为62,141.68万元,增值率为24.88%。
评估结果详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从总体来看,资产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长期股权投资增值所导致。
其中: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值为307,891.96万元,调整后账面值308,516.17万元,评估增值-624.21万元,本次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
(1)应收账款评估时采用帐龄分析法,形成一定增值。
(2)库存商品销售价格波动较大,尤其是煤的价格下降较大。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312,339.6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49,573.16万元,评估增值62,766.53万元,增值率为25.15%。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310,021.14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247,280.16万元,评估增值62,740.98万元,增值率为25.37%。主要为煤炭开采板块评估增值。
山煤集团拟注入的22家长期投资单位股东权益评估值合计为310,021.14万元,较按各被投资单位基准日报表汇总核算的山煤股东权益账面价值(147,212.45万元)增值162,808.68万元,其中,煤炭开采板块增值163,122.12万元,煤炭贸易板块减值313.43万元。
在煤炭开采板块板块评估增值的163,122.12万元中,矿权评估增值141,775.12万元,占总增值额的86.91%;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3625.76万元,占总增值额的8.35%;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2423.98万元,占总增值额的1.49%。
山煤集团本部已根据企业改制时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账务调整,而部分被投资单位尚未进行相应调帐,同时,本部长期投资科目按成本法核算,故山煤集团本部长期投资科目汇总金额为247,280.16万元,而按被投资单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核算的山煤集团股东权益汇总金额为147,212.45万元,二者相差100,067.71万元。故表现在山煤集团本部长期投资评估增值62,740.98万元。
(三)注入资产中采矿权评估情况
1、采矿权评估概况
根据海地人出具的海地人矿评报字[2008]第206号、第207号、第208号、第209号和第210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注入资产5家煤炭开采企业拥有的采矿权账面价值合计179,566.40万元,评估价值合计393,331.09万元,增值213,764.69万元,增值率为119.04%。
单位:万元
■
2、评估方法
(1)收入权益法
鉴于凌志达煤业3号煤层的资源储量较少,矿山服务年限较短,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等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可能存在评估结果失真等情况,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确定本次评估凌志达煤业3号煤层(一水平)采用收入权益法。
计算公式如下:
■
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SIt-年销售收入;K-采矿权权益系数;
i-折现率;t-年序号(t=1,2,…,n);n-评估计算年限。
(2)折现现金流量法
经坊煤业为生产矿山,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已经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在国土资源部备案,有正规的财务报表,基本能满足使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要求。
为保证矿井在3号煤层采完后的水平接续,凌志达煤业在新采矿许可证的标高基础上重新编制了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经评审、备案,地质资料充分。2007年11月,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编制完成二水平延深可行性研究报告。凌志达煤业15号煤层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技术经济参数可基本满足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要求。
大平煤业为新建矿山,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已经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在国土资源部备案,有正规初步设计说明书,基本能满足使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要求。
霍尔辛赫煤业为年产300万吨的新建矿山,勘探程度较高,已编制完成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经评审、备案,地质资料充分。2007年10月,由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矿井初步设计、选煤厂初步设计。霍尔辛赫煤业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初步设计中的技术经济参数可基本满足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要求。
铺龙湾煤业为改扩建矿山,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已经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在国土资源部备案,有正规的初步设计及其经济说明,具备矿山建设投资、成本以及产品销售价格等方面的资料,基本能满足使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要求。
鉴于上@述条件,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确定本次评估经坊煤业、凌志达煤业15号煤层(二水平)、大平煤业、霍尔辛赫煤业和铺龙湾煤业的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
式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i-折现率;t-年序号(t=1,2,3,…,n);n-评估计算年限。
3、采矿权评估主要参数的取值情况
根据海地人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采矿权评估主要参数取值依据如下:
(1)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明确的各矿资源储量结果、矿权评估确定的(333)级别的资源储量可信度系数、各煤层采区回采率和设计损失确定可采储量。
根据国土资源部分别出具的国土资储备字[2008]16号、[2009]31号、[2008]275号、[2008]5号和[2008]29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经坊煤业、凌志达煤业、大平煤业、霍尔辛赫煤业和铺龙湾煤业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报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备案要求,同意予以备案。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改方案),可供评估用可采储量的计算公式为: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2)生产能力
根据各矿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能力、近年来的实际生产情况以及外部建设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
(3)产品方案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确定。
(4)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确定的矿山生产能力,由下列公式计算矿山的服务年限:
■
式中:T —服务年限;Q—可采储量;A —生产能力;K —储量备用系数。其中储量备用系数依据井田地质构造复杂程度、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取值,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
(5)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改方案),一般采用当地平均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向前延长至五年;对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考虑到矿山未来服务年限较长,基于谨慎原则,本次矿权评估煤炭销售价格的取值主要依据2004年至2008年9月近五个年度内的平均价格。
(6)销售量
本次评估假定各煤矿未来生产年限内当年生产的原煤当年全部销售完毕。
(7)固定资产投资计算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评估基准日已形成固定资产和未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评估基准日已形成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矿山评估基准日已形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在建矿山已形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生产矿山可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已形成的采矿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及在建工程账面值,剔除矿山企业办社会资产和不良资产,作为采矿权评估采用的固定资产投资。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投资计算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过以出让、转让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使用价格计为无形资产投资,以摊销方式逐年回收。
(9)流动资金投资计算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流动资金可按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流动资金额一般为固定资产的15%~20%。本次采矿权评估流动资金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按固定资产资金率进行估算。即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额×固定资产资金率。
(10)成本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 年修改方案)要求:生产矿山的矿业权评估,选取企业的会计报表中的成本参数时,一般选择一个年度左右的成本费用的平均值经分析后合理确定。本次评估成本费用的各项指标主要依据评估对象财务报表中所体现的2007年至2008年9月期间的数据加权平均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山西省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成本费用。
(11)折现率
折现率一般根据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选取,其中包含了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可以选取距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为5.85%。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三项风险报酬率,其中勘查开发阶段生产矿山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0.15~0.65%、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1.00~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1.00~1.50%。综合上述数据,折现率取值范围为8~10%,鉴于评估对象服务年限较长,故本次评估折现率取10%。
具体来说,标的资产采矿权评估采用的主要参数取值如下表所示:
■
备注:①表中所列经坊煤业保有资源储量为截至储量核实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的数据,根据海地人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海地人矿评报字[2008]第206号),经海地人测算,经坊煤业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为159.23万吨,因此,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经坊煤业的保有资源储量为28,176.77万吨;除此之外,其余数据均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的数值。②原煤和洗煤的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选煤价格均已折合为原煤价格;③凌志达煤业一水平是指采用收入权益法评估部分,二水平是指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部分。
四、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山煤集团煤炭开采和煤炭贸易两大业务板块的经营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标的资产将进入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具有产、运、销一体化、“资源-通道-市场”链条完整的经营优势,不仅能保证自产煤炭的及时输出,而且掌握了煤炭贸易、运销的主动权;同时,还不断向煤炭产业上游延伸,快速提升资源储备规模,使标的资产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一)煤炭贸易板块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标的资产煤炭贸易板块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1)北部动力煤。主要产地在大同、忻州、朔州地区,涉及的煤田为大同煤田和宁武煤田,根据其煤质特点主要用于电力行业。
(2)中南部炼焦煤。主要产地在太原、晋中、吕梁、临汾地区,涉及的煤田为西山、霍西、河东煤田,根据其煤质粘结性能好的特点,主要用于冶金行业炼焦用煤及炼焦配煤。
(3)中部无烟煤。主要产地在阳泉地区,涉及的煤田为沁水煤田,根据其煤质发热量高、可磨性好的特点,主要用于冶金行业高炉喷吹用煤。
(4)东南部无烟、半无烟煤。主要产地在晋城、长治地区,涉及的煤田为沁水煤田。无烟煤主要的国内用户为周边省市的电力及化工企业,半无烟煤主要用户为周边省市的电力及冶金企业。
2、煤炭贸易业务流程图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煤炭贸易业务流程图如下:
■
3、生产经营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煤炭贸易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或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对照其货源存储和运输情况,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确认所需采购的煤种和数量,经公司煤质检测中心对煤质进行检验后,根据市场行情,与煤炭供应商协商后确定采购价格。
(2)储运模式
煤炭贸易业务储运模式以站台储运、铁路运输、港口储运为主,兼有少量的公路运输。站台储运是指将从煤矿或洗煤厂采购的煤炭通过公路运输到铁路站台,在站台堆放,待铁路运输计划下达后发运。铁路运输是从煤站、具有铁路专用线的煤矿和洗煤厂将采购的煤炭直接发运到用户或港口。港口储运是货物中转的重要环节,煤炭到港后,由公司下属的港口公司进行存储和现场管理,并按公司或各贸易公司的要求办理煤炭销售的相关手续。公路运输是各贸易公司从煤矿或洗煤厂采购煤炭后通过公路运输到相关集散地或目标客户。
(3)销售模式
煤炭贸易业务分为内贸业务和外贸业务。在内贸业务中,公司本部和各贸易公司分别对外销售,其中重点客户、大用户采取由公司直销的方式,用煤量不大的地区及零散客户采取由贸易公司自行经销的方式,煤炭销售采用预付款、价格随行就市的办法同用户签订销售合同,统一结算。外贸业务分为出口业务和进口业务,出口业务由贸易公司组织货源,委托集团代理出口销售,集团按每吨煤出口离岸价(FOB)的固定比例收取代理费;进口业务由贸易公司依据国内外市场情况,在公司指导下,自行组织煤炭进口销售。
4、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
①标的资产最近三年的煤炭贸易量情况
单位:万吨
■
②最近三年的年铁路计划量及实际发运量情况
2001 年12 月14 日,根据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能源字[2001]647 号文件,山煤集团获得省内铁路运输计划单列。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年铁路计划量及实际发运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
由于订货指标及铁路计划目前尚在山煤集团名下,因此,山煤集团承诺:“在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尽快将订货指标及铁路计划的权利人变更为中油化建。在订货指标及铁路计划的权利人变更为中油化建前,本公司允许中油化建使用订货指标及铁路计划,并对此不收取任何费用。”
③煤炭出口业务
目前,国家对煤炭出口实行配额管理制度,山煤集团拥有中国煤炭自营出口权(中国四家、山西省唯一一家)。最近三年我国煤炭出口配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山煤集团煤炭产品主要销往韩国、日本、香港、印度等亚太地区的电厂及钢铁厂,拥有韩国浦项、西部发电、东西发电和日本双日、伊藤忠、三井等一批大型、优质客户,并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山煤集团最近三年所获煤炭出口业务配额及完成情况如下:
■
由于国家已停止审批煤炭自营出口权,中油化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暂时无法取得该项资质,因此,山煤集团与中油化建签订《煤炭出口代理协议》,约定由山煤集团为中油化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非独家煤炭产品出口代理服务,出口代理费按照每吨煤出口离岸价(FOB)的0.7%的费率标准执行,除非双方就出口代理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但该等另行约定的出口代理费不得超过每吨煤出口离岸价(FOB)的0.7%的费率标准。
(2)标的资产最近三年的煤炭贸易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3)主要产品销售均价
煤炭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到行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煤种、品质、售后服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煤炭产品2008年的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大同动力煤2008年度不含税价格走势
■
资料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秦皇岛2008年度煤价走势
■
资料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5)主要销售市场及销售客户情况
标的资产煤炭贸易业务的主要销售客户是国内各省市的燃料公司、钢厂、电厂等电煤企业,标的资产煤炭贸易业务最近三年向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下转C24版)
项目 | 原价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07,132,743.78 | 50,418,604.39 | - | 56,714,139.39 |
机器设备 | 97,856,267.19 | 49,218,051.47 | 313,279.71 | 48,324,936.01 |
运输工具 | 6,651,068.76 | 2,595,434.20 | - | 4,055,634.56 |
其他 | 316,285.18 | 87,718.99 | - | 228,566.19 |
合计 | 211,956,364.91 | 102,319,809.05 | 313,279.71 | 109,323,276.15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1 | 长国用(2008)第023号 | 149,045.07 |
2 | 长国用(2009)第003号 | 16,854.76 |
房产证编号 | 面积 | |
1 | 长房权证城<企>字第1259号 | 48,982.66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限 |
《采矿许可证》 | C1400002009011220003658 |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 2009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0日 |
《煤炭生产许可证》 | 201404280316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 200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月30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晋)MK安许证字[2008]G0505Y2B1 |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 2009年3月9日至2012年3月9日 |
《矿长资格证》 | MK140500047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 2008年3月22日发证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A08114010500048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 2008年3月22日至2011年3月21日 |
其他证照: | |||
《煤炭经营资格证》 | 20140428010730 | 山西省经济委员会 | 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取水许可证》 | 取水(晋长长)字[2008]第0006号 | 长子县水利局 | 2008年7月21日至2013年7月21日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042861000182 |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 | 2008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9日 |
项目 | 2008年9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668,023,687.32 | 609,166,747.78 | 393,583,571.49 |
负债总计 | 484,076,888.47 | 366,860,511.39 | 156,785,095.9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83,946,798.85 | 242,306,236.39 | 236,798,475.58 |
资产负债率(%) | 72.46% | 60.22% | 39.84% |
2008年1-9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
营业收入 | 243,994,647.83 | 239,121,197.02 | 250,209,315.16 |
营业利润 | 88,498,279.81 | 770,736.95 | 89,112,056.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640,562.46 | -4,114,429.19 | 55,050,478.87 |
销售净利率(%) | 25.26% | -1.72% | 22.00% |
净资产收益率(%) | 33.51% | -1.70% | 23.25%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 | D=C-B | E=(C-B)/B*100% | |
流动资产 | 16,778.65 | 16,778.65 | 17,234.00 | 455.35 | 2.71% |
非流动资产 | 50,023.72 | 50,023.72 | 90,932.66 | 40,908.94 | 81.78%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12,255.31 | 12,255.31 | 38,420.18 | 26,164.87 | 213.50% |
固定资产 | 10,932.33 | 10,932.33 | 16,264.76 | 5,332.43 | 48.78% |
在建工程 | 743.38 | 743.38 | 743.38 | 0 | 0.00% |
无形资产 | 25,748.47 | 25,748.47 | 35,160.10 | 9,411.63 | 36.55% |
资产总计 | 66,802.37 | 66,802.37 | 108,166.66 | 41,364.29 | 61.92% |
流动负债 | 31,777.34 | 31,777.34 | 31,777.34 | 0 | 0.00% |
非流动负债 | 16,630.35 | 16,630.35 | 16,630.35 | 0 | 0.00% |
负债合计 | 48,407.69 | 48,407.69 | 48,407.69 | 0 | 0.00% |
净资产 | 18,394.68 | 18,394.68 | 59,758.97 | 41,364.29 | 224.87% |
山煤集团持有的62.99%股东权益 | 11,586.81 | 11,586.81 | 37,642.18 | 26,055.37 | 224.87% |
名称 |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坡底村 |
办公地址 | 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坡底村 |
法定代表人 | 赵戌林 |
注册资本 | 1亿元整 |
成立日期 | 2006年8月10日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140000100104863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晋国税字140423792208351 长地税襄字140423792208351 |
经营范围 | 原煤开采(有效期至2011年11月13日);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批发零售焦炭、生铁、矿用设备 |
项目 | 原价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79,340,013.67 | 6,601,656.69 | - | 72,738,356.98 |
机器设备 | 124,595,795.51 | 11,689,751.64 | - | 112,906,043.87 |
运输工具 | 6,424,342.20 | 1,112,270.41 | - | 5,312,071.79 |
其他 | 441,803.76 | 69,971.48 | - | 371,832.28 |
合计 | 210,801,955.14 | 19,473,650.22 | - | 191,328,304.92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1 | 襄国用(2007)第00200号 | 117,586.8 |
2 | 襄国用(2007)第00201号 | 2,664 |
序号 | 房产证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1 | 襄房权证字第00000885号 | 13,117.86 |
2 | 襄房权证字第00000899号 | 1,735.87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限 |
《采矿许可证》 | 1400000632476 |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 2006年11月至2011年11月 |
《煤炭生产许可证》 | 201404231918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 2009年1月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晋)MK安许证字[2009]G3649Y1 |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 2009年3月31日至2011年11月13日 |
《矿长资格证》 | K060406032 |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06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12日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A060406240 |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 2006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 |
项目 | 2008年9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552,415,590.13 | 509,304,152.48 | 374,120,674.99 |
负债总计 | 240,771,974.67 | 255,654,643.70 | 145,293,723.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311,643,615.46 | 253,649,508.78 | 228,826,951.76 |
资产负债率(%) | 43.59% | 50.20% | 38.84% |
2008年1-9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
营业收入 | 551,549,906.24 | 83,461,369.14 | - |
营业利润 | 381,957,002.95 | 36,451,852.84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9,932,489.90 | 24,822,557.02 | - |
销售净利率(%) | 48.94% | 29.74% | - |
净资产收益率(%) | 86.62% | 9.79%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 | D=C-B | E=(C-B)/B*100% | |
流动资产 | 13,625.67 | 13,625.67 | 13,650.73 | 25.06 | 0.18% |
非流动资产 | 41,615.89 | 41,615.89 | 51,379.37 | 9,763.47 | 23.46% |
其中:固定资产 | 19,132.83 | 19,132.83 | 15,570.82 | -3,562.01 | -18.62% |
在建工程 | 2,013.56 | 2,013.56 | 2,013.56 | 0 | 0.00% |
无形资产 | 20,446.34 | 20,446.34 | 33,780.13 | 13,333.79 | 65.21% |
资产总计 | 55,241.56 | 55,241.56 | 65,030.09 | 9,788.53 | 17.72% |
流动负债 | 22,994.87 | 22,994.87 | 22,988.12 | -6.75 | -0.03% |
非流动负债 | 1,082.33 | 1,082.33 | 1,082.33 | - | 0.00% |
负债合计 | 24,077.20 | 24,077.20 | 24,070.45 | -6.75 | -0.03% |
净资产 | 31,164.36 | 31,164.36 | 40,959.65 | 9,795.29 | 31.43% |
山煤集团持有的35%股东权益 | 10,907.53 | 10,907.53 | 14,335.88 | 3,428.35 | 31.43% |
名称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长子县丹朱镇南鲍村北 |
法定代表人 | 赵戌林 |
注册资本 | 3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6年1月6日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注册号 | 140000100104293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晋国税字140428783272642 长地税长子字140428783272642 |
经营范围 | 煤炭资源投资、开发;煤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批发零售焦炭、生铁、矿用设备。(以上范围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
项目 | 原价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36,922,495.04 | 175,072.70 | - | 36,747,422.34 |
机器设备 | 17,544,790.24 | 1,427,419.39 | - | 16,117,370.85 |
运输工具 | 4,816,241.28 | 1,377,186.75 | - | 3,439,054.53 |
合计 | 59,283,526.56 | 2,979,678.84 | - | 56,303,847.72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1 | 长国用(2009)第01号 | 296,721.00 |
序号 | 房产证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1 | 房权证字第0700725号 | 7,413.18 |
序号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合同 | 出让金缴纳情况 |
宗地一 | 鲍庄、下霍、西旺、东旺、上霍庄、交里、后西常、东常、西南呈 | 220,266.67 | 铁路 | 无 | 未缴纳 |
宗地二 | 漳源路与长临路交汇处东北角 | 45,636.2 | 办公楼 | 有 | 已缴纳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限 |
《采矿许可证》 | 1400000410618 |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 2004年5月至2009年5月 |
《矿长资格证》 | K07014010040040 |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07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5日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A07014010040043 |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 2007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5日 |
《取水许可证》 | 取水(晋长长字[2008]第0008号) | 长子县水利局 | 2008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2日 |
项目 | 2008年9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1,289,832,583.93 | 1,221,612,750.28 | 936,509,254.76 |
负债总计 | 555,812,074.81 | 569,309,840.01 | 586,437,422.7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734,020,509.12 | 652,302,910.27 | 350,071,832.00 |
资产负债率(%) | 43.09% | 46.60% | 62.62% |
2008年1-9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
营业收入 | - | - | - |
营业利润 | -1,054,735.15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32,401.15 | -412,707.44 | - |
销售净利率(%) | - | -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 | D=C-B | E=(C-B)/B*100% | |
流动资产 | 28,549.93 | 28,549.93 | 28,585.17 | 35.24 | 0.12% |
非流动资产 | 100,433.32 | 100,433.32 | 228,951.95 | 128,518.63 | 127.96% |
其中:固定资产 | 5,630.38 | 5,630.38 | 5,318.61 | -311.77 | -5.54% |
在建工程 | 39,265.80 | 39,265.80 | 39,265.80 | 0 | 0.00% |
无形资产 | 54,597.13 | 54,597.13 | 183,427.53 | 128,830.40 | 235.97% |
资产总计 | 128,983.26 | 128,983.26 | 257,537.13 | 128,553.87 | 99.67% |
流动负债 | 2,266.21 | 2,266.21 | 2,266.21 | 0 | 0.00% |
非流动负债 | 53,315.00 | 53,315.00 | 53,315.00 | 0 | 0.00% |
负债合计 | 55,581.21 | 55,581.21 | 55,581.21 | 0 | 0.00% |
净资产 | 73,402.05 | 73,402.05 | 201,955.92 | 128,553.87 | 175.14% |
煤炭进出口公司持有的51%股东权益 | 37,435.04 | 37,435.04 | 102,997.52 | 65,562.47 | 175.14% |
凌志达煤业持有的19%股东权益 | 13,946.39 | 13,946.39 | 38,371.62 | 24,425.24 | 175.14% |
名称 |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大同市左云县马道头施家窑村 |
办公地址 | 大同市左云县马道头施家窑村 |
法定代表人 | 王天保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3年7月30日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140000105903853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晋国税同字140227754067754 同地税左字140200754067754 |
经营范围 | 煤矿改扩建服务(不得从事原煤开采) |
项目 | 原价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7,594,533.21 | 181,134.10 | - | 7,413,399.11 |
机器设备 | 13,283,216.95 | 3,701,454.52 | - | 9,581,762.43 |
运输工具 | 1,758,060.50 | 1,181,585.61 | - | 576,474.89 |
其他 | 368,489.00 | 109,573.16 | - | 258,915.84 |
合计 | 23,004,299.66 | 5,173,747.39 | 17,830,552.27 |
序号 | 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合同 | 出让金缴纳情况 |
宗地一 | 大同市左云县马道头施家窑村 | 108,940 | 工业 | 有 | 部分缴纳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限 |
《采矿许可证》 | 1400000722471 |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 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 |
《矿长资格证》 | MK140200023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 2008年5月29日至2011年5月28日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A08014010200023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 2008年5月29日至2011年5月28日 |
项 目 | 2008年9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191,669,552.19 | 67,295,344.40 | 21,756,098.80 |
负债总计 | 138,786,349.89 | 52,117,261.09 | 6,014,975.6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52,883,202.30 | 15,178,083.31 | 15,741,123.20 |
资产负债率(%) | 72.41% | 77.45% | 27.65% |
2008年1-9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
营业收入 | - | - | 131,349.56 |
营业利润 | -160,000.00 | -598,300.00 | -3,855,836.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0,000.00 | -598,300.00 | -3,907,386.17 |
销售净利率(%) | - | -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 | D=C-B | E=(C-B)/B*100% | |
流动资产 | 4,793.75 | 4,793.75 | 4,845.41 | 51.66 | 1.08% |
非流动资产 | 14,373.20 | 14,373.20 | 27,275.25 | 12,902.05 | 89.76% |
其中:固定资产 | 1,783.06 | 1,783.06 | 1,749.34 | -33.72 | -1.89% |
在建工程 | 2,826.73 | 2,826.73 | 2,837.50 | 10.77 | 0.38% |
无形资产 | 9,735.27 | 9,735.27 | 22,660.26 | 12,924.99 | 132.76% |
资产总计 | 19,166.95 | 19,166.95 | 32,120.66 | 12,953.71 | 67.58% |
流动负债 | 13,831.80 | 13,831.80 | 13,830.13 | -1.67 | -0.01% |
非流动负债 | 46.84 | 46.84 | 46.84 | 0 | 0.00% |
负债合计 | 13,878.64 | 13,878.64 | 13,876.97 | -1.67 | -0.01% |
净资产 | 5,288.31 | 5,288.31 | 18,243.69 | 12,955.38 | 244.98% |
煤炭进出口公司持有100%股东权益 | 5,288.31 | 5,288.31 | 18,243.69 | 12,955.38 | 244.98%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山煤集团持股 | 净资产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 | D=C-B | E=(C-B)/B*100% | |||
1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100% | 10,306.24 | 10,306.24 | 9,096.07 | -1,210.17 | -11.74% |
2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100% | 8,509.67 | 8,509.67 | 9,640.43 | 1,130.76 | 13.29% |
3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阳泉有限公司 | 100% | 1,947.55 | 1,947.55 | 3,170.99 | 1,223.44 | 62.82% |
4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 100% | 13,058.00 | 13,058.00 | 14,530.27 | 1,472.27 | 11.27% |
5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 100% | 15,374.56 | 15,374.56 | 13,548.39 | -1,826.17 | -11.88% |
6 | 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 100% | 6,791.50 | 6,791.50 | 6,584.27 | -207.23 | -3.05% |
7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 100% | 5,368.76 | 5,368.76 | 5,449.68 | 80.92 | 1.51% |
合计 | - | 61,356.28 | 61,356.28 | 62,020.10 | 663.82 | 1.07%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 | D=C-B | E=D/B*100% | ||
1 | 流动资产 | 308,516.17 | 308,516.17 | 307,891.96 | -624.21 | -0.20% |
2 | 非流动资产 | 249,573.16 | 249,573.16 | 312,339.69 | 62,766.53 | 25.15%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247,280.16 | 247,280.16 | 310,021.14 | 62,740.98 | 25.37% |
6 | 投资性房地产 | |||||
7 | 固定资产 | 2,293.00 | 2,293.00 | 2,318.55 | 25.55 | 1.11% |
8 | 在建工程 | |||||
9 | 无形资产 | |||||
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1 | 资产总计 | 558,089.33 | 558,089.33 | 620,231.65 | 62,142.32 | 11.13% |
12 | 流动负债 | 200,775.11 | 200,775.11 | 200,775.75 | 0.64 | 0.00% |
13 | 非流动负债 | 107,500.00 | 107,500.00 | 107,500.00 | - | 0.00% |
14 | 负债合计 | 308,275.11 | 308,275.11 | 308,275.75 | 0.64 | 0.00% |
15 | 净资产 | 249,814.22 | 249,814.22 | 311,955.90 | 62,141.68 | 24.88% |
注入资产煤炭开采企业采矿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 ||||
公司名称 | 采矿权账面价值 | 采矿权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经坊煤业 | 76,318.20 | 126,184.43 | 49,866.23 | 65.34% |
凌志达煤业 | 24,231.48 | 33,430.19 | 9,198.71 | 37.96% |
大平煤业 | 19,389.00 | 32,334.30 | 12,945.30 | 66.77% |
霍尔辛赫煤业 | 49,892.45 | 178,721.91 | 128,829.46 | 258.21% |
铺龙湾煤业 | 9,735.27 | 22,660.26 | 12,924.99 | 132.76% |
合计 | 179,566.40 | 393,331.09 | 213,764.69 | 119.04% |
标的资产采矿权主要参数取值表 | |||||||
项 目 | 经坊煤业 | 凌志达煤业 | 大平煤业 | 霍尔辛赫煤业 | 铺龙湾煤业 | ||
一水平 | 二水平 | ||||||
保有资源储量(万吨) | 28,336.00 | 8,348.00 | 6,618.00 | 47,410.00 | 6,150.00 |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万吨) | 26,243.57 | 8,317.20 | 6,464.80 | 46,657.60 | 6,150.00 | ||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万吨) | 14,414.48 | 4,404.44 | 3,069.18 | 25,929.96 | 3,070.98 | ||
生产能力(万吨/年) | 180.00 | 120.00 | 60.00 | 300.00 | 120.00 | ||
评估计算期 | 61年7个月 | 9个月 | 27年6个月 | 36年6个月 | 61.74年 | 20年9个月 | |
产品方案 | 原煤、洗煤 | 原煤 | 选煤 | 原煤 | 选煤 | 原煤 | |
原煤销售价格(元/吨) | 257.00 | 255.00 | 260.00 | 265.49 | 275.00 | 194.69 | |
洗煤销售价格(元/吨) | 350.00 | - | - | - | - | ||
年销售收入合计(万元) | 56,394.00 | 30,600.00 | 31,200.00 | - | 82,500.00 | 23,362.83 | |
固定资产总投资(万元) | 42,954.15 | 10,336.88 | 18,004.55 | 20,478.25 | 102,792.04 | 28,832.59 | |
原煤单位总成本费用(元/吨) | 174.82 | 183.82 | 153.29 | 142.81 | 137.53 | ||
原煤单位经营成本(元/吨) | 154.88 | 159.35 | 122.95 | 120.39 | 116.78 | ||
洗煤单位总成本费用(元/吨) | 192.36 | - | - | - | - | ||
洗煤单位经营成本(元/吨) | 169.32 | - | - | - | - | ||
折现率 | 10% | 10% | 10% | 10% | 10%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外贸量 | 528.04 | 547.59 | 557.42 |
出口:煤炭 | 416.16 | 504.54 | 531.99 |
焦炭 | 10.32 | 25.98 | 18.36 |
进口:煤炭 | 101.56 | 17.07 | 7.07 |
内贸量 | 3,756.96 | 3,565.16 | 3,109.49 |
煤炭 | 3,705.38 | 3,496.49 | 3,026.70 |
焦炭 | 51.58 | 68.67 | 82.79 |
贸易量合计 | 4,285.00 | 4,112.74 | 3,666.91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铁路计划(万吨) | 3,810 | 3,435 | 3,355 |
实际发运量(万吨) | 3,245 | 3,473 | 3,062 |
完成比例(%) | 85% | 101% | 91% |
公司名称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神华集团 | 2,180 | 2,590 | 2,637 |
中煤集团 | 2,180 | 3,180 | 3,813 |
山煤集团 | 540 | 780 | 1,150 |
五矿集团 | 400 | 450 | 400 |
合计 | 5,300 | 7,000 | 8,000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出口配额(万吨) | 540 | 780 | 1,150 |
出口销售量(万吨) | 416.16 | 504.54 | 531.99 |
完成比例(%) | 77.07% | 64.68% | 46.26% |
出口销售额(万美元) | 71,015.53 | 38,179.88 | 34,027.54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
国内贸易收入 | 2,034,266.2 | 1,195,847.96 | 833,041.26 |
出口贸易收入 | 123,898.84 | 117,045.71 | 149,863.98 |
总 计 | 2,158,165.01 | 1,312,893.67 | 982,9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