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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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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4版:信息披露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5月份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所持国有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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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06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9—02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6月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九名,实际参会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公司业绩激励计划的议案》。为对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以下简称“管理层”)进行有效长期的激励,公司董事会拟制定公司管理层业绩激励计划,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限定的条件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业绩激励计划的限制条件:

      1、激励计划时间:2009至2010年度。

      2、业绩指标:以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亿元为基数,2009、2010年度两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即2009、2010年两年合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9.152亿元。

      3、提取原则:在实现上述两年业绩目标的基础上,净利润超额部分为公司业绩激励计划的提取基数,提取方式为逐级累进、比例提取。

      4、兑现时间:公司业绩激励计划的兑现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限定条件制定公司业绩激励计划细则,待实施细则完成后,由总经理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股东单位现提名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杨文侃先生、任景全先生、王明先生、王爱明先生等六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孙茂竹先生、刘云波先生、王德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见附件2、3、4.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提高到每人每年6.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扬州项目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9-021号对外投资公告)。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2009年7月10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会议时间:2009年7月10日(周五) 上午9时

      第二、会议地点:北京丽亭华苑三层会议室

      第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7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参加会议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7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大厦D座13层1315室公司证券部。

      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人:钟宁、万智斌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428113、66428179

      传真:(010)66428061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9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希模先生个人简历

      刘希模,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2002年4月-2005年10月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10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8年2月,兼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8年4月,兼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少武先生个人简历

      王少武,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2年3月-2004年11月任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党组成员、副经理,2004年11月-2005年3月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3月-2005年10月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05年10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08年2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文侃先生个人简历

      杨文侃先生,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0年至2004年,任北京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4年至2005年11月,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5年至2008年5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6年11月至2008年2月,担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任景全先生个人简历

      任景全,男,汉族,1952年8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1999年6月-2005年10月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2006年3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3月-2008年2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8年2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明先生个人简历

      王明,男,汉族,1955年1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1999年6月-2005年10月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爱明先生个人简历

      王爱明,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3年至2005年6月,任美都控股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05年3月至今,任上海美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7月至今,历任美都控股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裁。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茂竹先生个人简历

      孙茂竹,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党总支副书记和系副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副书记。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云波先生个人简历

      刘云波,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1年-2006年任普华永道公司中国企业融资与购并部高级经理。2006年-2007年任北京瑞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2008年任北京中天宇资产评估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09年至今任观韬律师事务所并购与金融业务顾问。

      王德勇先生个人简历

      王德勇,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10月至1999年12月重庆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行业研究员。1999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行业公司部经理、房地产高级研究员。2004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董事、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茂竹,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孙茂竹

      2009年6月8日于北京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云波,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云波

      2009年6月8日于北京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德勇,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德勇

      2009年6月8日于北京

      附件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茂竹先生、刘云波先生、王德勇先生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8日于北京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9—02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投资项目名称:扬州421#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出资成立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扬州衡泰”,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成立后的扬州衡泰公司将主要开发扬州421#项目。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对外投资已经本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扬州衡泰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主要开发扬州421#项目。该项目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经过公开竞价取得的项目,土地面积72,45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入成立新公司,将有助于尽快启动中标项目的开发工作,新成立的扬州衡泰公司将加紧工作进度,通过开发经营,力争实现良好收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9—02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6月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监事胡仕林、郭士友、李波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股东单位现提名胡仕林先生、李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外,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推选郭士友先生为第六届职工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6月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仕林先生个人简历

      胡仕林,男,汉族,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2001年7月-2005年3月任空军司令部军事调研室政委(副师职),2005年3月-2005年10月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05年10月至今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08年2月,兼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李波女士个人简历

      李波,女,达斡尔族,197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2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2008年2月至今兼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郭士友先生个人简历

      郭士友,男,汉族,195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职称。2003年4月任北京颐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经理、董事;2008年3月至今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2008年6月至今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