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交大泰阳股权转让合同解除
2009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一蕙
⊙本报记者 赵一蕙
上海电气今日公布了关于交大泰阳36%股权转让的仲裁结果,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定解除双方之前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
此前上海电气于2008年12月将所持有的上海交大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36%股权转让予盐城市东投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但由于盐城东投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9702万元,触发了解除合同条件。由此上海电气决定解除上述合同,收回交大泰阳36%的股权,并启动了产权交易合同所约定的仲裁程序。
今日公告称,盐城东投将上述股权转回至上市公司。上海电气将盐城东投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在扣除对方应当承担公司因签署及履行上述合同发生的资产评估费用、审计费用、产权交易费用以及因提起仲裁发生的仲裁费用、律师费后,余款返还盐城东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