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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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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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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5版:信息披露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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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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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2009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股票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编号:临2009—009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4,83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6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22日经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6月13日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6月15日方案实施后首次复牌。

    2、本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的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第一、第二大原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新区国资委”)、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国投”)承诺:

    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关于禁售及分步上市的有关规定,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在A股市场上的“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其他非流通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截止目前,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改方案实施时截止目前
    股本数(股)所占比例(%)股本数(股)所占比例(%)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1)107,870,05024.0364,830,98014.44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注2)21,899,9074.880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注3)15,185,6513.38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注4)9,785,3162.1800
    募集法人股(注5)17,192,5003.8300

    注1:新区国资委于公司股改方案实施时,先行垫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所应支付股份合计1,849,608股;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分别于2007年6月15日、2008年6月18日上市流通股份数均为22,444,339股。

    注2、注5:上国投所持公司股份21,89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4.88%)及其他募集法人股17,1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均于2007年6月15日上市流通。

    注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偿还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由浦东新区国资委垫付的对价1,124,806股,其所持余股14,060,845股(占公司总股本3.13%)于2007年10月15日上市流通。

    注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7年6月1日之前,偿还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由浦东新区国资委垫付的对价724,802股,其所持余股9,060,514股(占公司总股本2.02%)于2007年6月15日上市流通。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是华欧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出具了核查意见书,核查意见为: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作出的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4,830,98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6月1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剩余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数量

    1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4,830,98014.44%64,830,9800
    合         计64,830,98014.44%64,830,980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64,830,980-64,830,980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64,830,980-64,830,98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40,112,04764,830,980204,943,027
    B股243,943,7500243,943,750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84,055,79764,830,980448,886,777
    股份总额448,886,7770448,886,777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