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红派息:每10 股派送现金人民币0.03美元(含税),B 股红利按2008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1:6.8346折算,B 股红利为每股派发0.003 美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9日(B 股最后交易日6月16日)
●除息日:2009年6月17日
●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1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5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还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中本年净利润人民币4,726,970.9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72,697.09元后,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54,273.83元。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904,545.74元。
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244,5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3美元(含税)。本次分配共派发现金股利733,788美元(按2008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1:6.8346折合人民币5,015,147.46元)。
本次分配现金股利后,母公司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889,398.27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9 年6月19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16 日)
2、除权除息日:2009 年6月17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 年7月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9 年6月19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国有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不代扣所得税,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21-63901001
传 真:021-63901007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