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回应对政府引导基金质疑
2009年06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叶勇 但有为
⊙本报记者 叶勇 但有为
由于近期对于政府引导基金的质疑声再起,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处长刘健钧在第三届融洽会上表示,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可能面临的多种风险,通过五种具体制度安排完全可以防范。
由于日前爆发了创投管理公司德厚资本利用有限合伙制乱集资的问题,近期对于政府引导基金质疑声再起,不少学者认为引导基金最终会成为引导基金管理人寻租的工具。学术界批评德厚利用政府信用做支撑去向老百姓非法集资。
刘健钧解释说:“通过相应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防范政府引导基金偏离政策方向的风险、引导基金管理人员寻租风险、管理风险、委托代理风险、财务风险。”
他表示,从五方面可以防范此类事件再度发生。第一,防范其偏离方向风险。事前,引导基金章程应规定子基金的投资方向,使其不能偏离真正创业投资的方向;第二,防范引导基金管理人员寻租风险,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章程事先规定并公示支持项目的条件,事中通过专家独立评审、理事会决策、管理中心执行三权分立机制避免引导基金管理人员寻租;第三,通过一系列资本安排防范委托代理风险。事先规定对子基金行使最终法人财产权的权利,在公司法框架下还可以设置优先分配和清偿权,更好防范委托代理风险;第四,防范子基金管理风险,事先规定子基金管理团队资质来保障管理团队质量,保障投资运作效率,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子基金管理团队勤奋敬业;最后,防范引导基金财务风险。
“通过制度防范可以有效化解风险,不会因为德厚出现小问题而影响政府引导基金大的方向。”刘健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