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险企发债忙
⊙本报记者 卢晓平 黄蕾
为补充偿付能力,泰康人寿日前获准定向发行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30亿元。不难发现,随着偿付能力分类监管的实施,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频率正在加快,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规模已达到约145亿元。
去年10月,中国保监会一纸关于实施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拉开了偿付能力分类监管的序幕,保险公司被划分为不足类、充足I类和充足II类等三类,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低于100%、100%至150%、高于150%。
自此之后,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频率明显加快。目前,除已经上市的四家保险公司之外,其余险企筹集资金方式较少,发债成了它们迅速补充资本金的最优之选。今年初,阳光保险集团获批10年期5亿元的次级债,而在4月28日,保监会又批准阳光人寿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10亿元。
另外,即使是上市保险公司,受限二级市场再融资的困难,也纷纷采取发行次级债来解眼前偿付能力之急。如,平安产险今年4月发行了20亿元十年期次级债;5月8日,人保财险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投票表决形式批准了不超过80亿元十年期次级债的发行计划。
对于发债频率的加快,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一语中的,“目前各项保险投资基本都与每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标准挂钩,为使投资无障碍,保险公司始终都要将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安全线’以上。一旦有一个季度掉到‘安全线’之下,就可能会遭遇投资限制的尴尬。”
另外,除了补充偿付能力的需要之外,抓住目前较低的筹资成本机会也是一大考虑因素。在流动性充足、通胀预期的市场行情下,债券利率目前处于相对低位。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相对来说,当前是资金募集的好机会,发行次级债的成本相对较低。
然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发行次级债和补充资本金只能为保险公司改善资本结构和提高盈利能力赢得缓冲的时间,从长期发展而言,保险公司还是应该通过提升业务质量、增加利润的方式来实现资本增加。只有从产品设计和营销手段上下工夫,才是保险公司长远解决偿付能力不足的良方,在调整业务结构方面,可以侧重于一些风险较小、盈利能力相对较强的业务,降低风险较大业务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