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决议公告
2009年06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公告编号: 临2009-029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09 年 6 月6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6月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9名,与会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支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 概述
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与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支行(以下简称:珠市口支行)签订保理融资总额为人民币伍千万元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
二、保理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珠市口支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公司为甲方,珠市口支行为乙方,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保理融资额度: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保理融资总额为人民币伍千万元。
2、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
3、保理融资利率:年利率3.888%。
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缔约各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负责人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