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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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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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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版:信息披露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再次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方式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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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6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09-02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6月1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09年6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生产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本金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其中借款不超过4000万元,汇票承兑不超过7000万元,保函不超过7000万元。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了生产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一亿八千万元(含保证金、存单质押部分),期限为1年,担保人为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一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担保人为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全文详见2009年6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7月4日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9-025)详细内容见2009年6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13日

    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对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改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网架、钢结构及其配套板材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现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网架、钢结构及其配套板材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钢管生产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二、对章程第一百七十条进行修改

    原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改为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指定报纸。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三、对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进行修改

    原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一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现改为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一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指定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对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进行修改

    原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现改为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指定报纸上公告。

    五、对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进行修改

    原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现改为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指定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六、对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进行修改

    原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现改为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公司指定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章程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他条款均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09-02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7月4日上午10:20

    2、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

    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

    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自2009年7月1日开始,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3)会议联系人: 田金明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13日

    附件一:                         会议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4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

    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

    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2009年7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东南网架(0021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帐户号:

    持股数:

    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