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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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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临时)决议暨召开200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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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9年06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970        股票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09-026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临时)决议暨召开200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09年6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刘萍女士委托独立董事余云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志江先生主持,关联董事谭仲明、刘志江、王伟、司国晨、武守富、于兴敏、夏之云回避了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上述合同涉及总价款为793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签署合同。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设备供货合同》,两合同涉及总价款为439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签署合同。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非子公司的议案》

    批准公司在南非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中材国际(南非)工程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MA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SOUTH AFRICA) Co.,LTD. (暂定名,以当地注册登记为准)。

    公司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Itsoseng水泥生产线和Delmas粉磨站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现场实施和服务工作,即on shore合同的实施。

    注册资金:1000兰特

    公司经理:潘闯

    设立南非子公司相关事宜,授权潘闯先生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6月29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召集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9年6月24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 年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未在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同样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100102;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人:杨泽学 吕英花

    7、联系电话: 010-64399503 010-64399501

    传真:010-64399500

    (九)其他事项: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股票代码:600970        股票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09-027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3人,监事张江女士委托监事陆洋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赵红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陆洋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上述合同涉及总价款为79300万元人民币。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设备供货合同》,两合同涉及总价款为4390万元人民币。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09-028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材国际”)之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拟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赛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设计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仕名”)拟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苏州中材拟与赛马实业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具体承包工程为“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一条2500t/d)工程”,合同总价款为23700万元人民币。

    (二)苏州中材拟与天水中材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具体承包工程为“天水中材建设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一期(一条2500t/d)工程”,合同总价款为28700万元人民币。

    (三)苏州中材拟与乌海赛马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具体承包工程为“乌海赛马建设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工程”,合同总价款为26900万元人民币。

    (四)天津设计院拟与中材甘肃签署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由天津设计院为中材甘肃公司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提供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涉及总价款为420万元人民币。

    (五)中天仕名拟与中材甘肃签署设备供货合同,由中天仕名为中材甘肃生产线项目建设提供窑尾预热器、篦式冷却机、生料辊式磨、回转窑用燃烧器设备,合同涉及总价款3970万元人民币。

    由于本交易未包括在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需单独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股票代码:600449,注册资本19513.39万元,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塑料管材、精细石膏的制造与销售。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其控股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其全资子公司。

    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二)关联关系

    鉴于(1)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赛马实业35.74%的股权,为赛马实业控股股东,赛马实业持有天水中材75%的股权,赛马实业持有乌海赛马100%的股权,赛马实业持有中材甘肃100%股权。(2)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2.46%的股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中材62.58%的股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持有苏州中材37.42%的股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设计院100%的股权,天津设计院持有中天仕名55%的股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天仕名45%的股权;苏州中材与赛马实业、天水中材、乌海赛马,天津设计院、中天仕名与中材甘肃同受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苏州中材与赛马实业、天水中材、乌海赛马签署合同,天津设计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与中材甘肃签署合同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苏州中材拟与赛马实业签署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条款为:

    1、工程名称: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一条2500t/d)工程

    2、工程总承包内容:工程建设管理;设备采购、监造、保管、安装;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配合调试试生产。

    3、合同总价款:23700万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是以现行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费为依据确定。在合同工期内,用于施工及设备用钢材价格浮动±3%以上时,其超出部分按(材料采购时市场价-合同约定单价)*当月实际核准采购量*(1+损耗率)进行调整。除此及其他述及合同价款能进行调整的条款之外,合同价格不因劳务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定价是赛马实业通过公开招标,多家公司进行投标报价,由赛马实业与招标公司各专业部门对其技术标、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后,充分考虑到工期及质量对整个工程的影响,最终确定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

    4、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赛马实业向苏州中材支付合同价格15%的金额作为预付款。

    (1)设备供货付款:苏州中材根据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每月向赛马实业提出下月的付款计划,赛马实业对此付款计划进行审定并在设备供货合同付款日之前10个工作日内把货款汇到苏州中材账户,由苏州中材向供货商付款,供货商发票直接开给赛马实业。赛马实业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付款。

    (2)土建工程、钢构制安、安装工程付款:苏州中材按月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由赛马实业代表审查报赛马实业审定,赛马实业按月支付审定后工程量价格的80%。

    无负荷联动调试成功后一周内付款至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赛马实业完成所有索赔(由苏州中材原因造成的)后30天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为工程无负荷联动调试合格后12个月)。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签署双方履行完毕决策程序,由双方签字盖章,且赛马实业预付款到苏州中材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二)苏州中材拟与天水中材签署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条款为:

    1、工程名称:天水中材建设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一期(一条2500t/d)工程

    2、工程总承包内容: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工程设计(含矿山开采设计)、工程建设管理、设备采购、监造、保管、安装、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生产。

    3、合同价款:28700.00万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是以目前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费为依据确定。在合同工期内,用于施工及设备用钢材价格浮动±3%以上时,其超出部分按(材料采购时市场价-合同约定单价)*当月实际核准采购量进行调整。除此及其他述及合同价款能进行调整的条款之外,合同价格不因劳务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定价是天水中材通过公开招标,多家公司进行投标报价,由天水中材与招标公司各专业部门对其技术标、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后,充分考虑到工期及质量对整个工程的影响,最终确定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

    4、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天水中材向苏州中材支付合同价格15%的金额作为预付款。

    (1)苏州中材应按照经双方同意认可的资金使用计划,由天水中材按核定的工程量支付资金;如苏州中材不按审定的计划执行合同内容,天水中材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采购资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2)苏州中材必须在合同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工程资金专用帐户,天水中材将所有的经核定后的合同工程专用采购资金转入该帐户后,苏州中材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的时间、金额向供货商支付资金。进入该帐户的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转向与采购合同供货商无关的任何人,天水中材对该帐户资金的使用有监督权。如发生以上所述情况,天水中材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采购资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3)设备供货付款

    苏州中材根据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每月向天水中材提出下月的付款计划,天水中材对此付款计划进行审定并在设备供货合同付款日之前10个工作日内把货款汇到苏州中材账户,由苏州中材向供货商付款,供货商发票直接开给天水中材。天水中材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付款。

    (4)土建工程、钢构制安、安装工程付款

    苏州中材按合同价格中各车间价格分摊成形象进度款,按月上报实际完成形象进度款,由天水中材代表审查报天水中材审定,天水中材按月支付审定后形象进度款的80%。

    无负荷联动调试成功后一周内付款至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5)其它费用按总工期在每月同比例付款,此项费用不留质保金。

    (6)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天水中材完成所有索赔(由苏州中材原因造成的)后30天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为工程无负荷联动调试合格后12个月)。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签署双方履行完毕决策程序,由双方签字盖章,且天水中材预付款到苏州中材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三)苏州中材拟与乌海赛马签署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条款为:

    1、工程名称:乌海赛马建设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工程

    2、工程总承包内容: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工程设计(含矿山开采设计)、工程建设管理、设备采购、监造、保管、安装、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生产。

    3、合同价款:26900万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是以目前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费为依据确定。在合同工期内,用于施工及设备用钢材价格浮动±3%以上时,其超出部分按(材料采购时市场价-合同约定单价)*当月实际核准采购量进行调整。除此及其他述及合同价款能进行调整的条款之外,合同价格不因劳务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定价是乌海赛马通过公开招标,多家公司进行投标报价,由乌海赛马与招标公司各专业部门对其技术标、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后,充分考虑到工期及质量对整个工程的影响,最终确定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

    4、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乌海赛马向苏州中材支付合同价格15%的金额作为合同预付款。

    (1)苏州中材应按照经双方同意认可的资金使用计划,由乌海赛马按核定的工程量支付资金;如苏州中材不按审定的计划执行合同内容,乌海赛马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采购资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2)苏州中材必须在合同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工程资金专用帐户,乌海赛马将所有的经核定后的合同工程专用采购资金转入该帐户后,苏州中材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的时间、金额向供货商支付资金。进入该帐户的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转向与采购合同供货商无关的任何人,乌海赛马对该帐户资金的使用有监督权。如发生以上所述情况,乌海赛马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采购资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3)设备供货付款

    苏州中材根据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每月向乌海赛马提出下月的付款计划,乌海赛马对此付款计划进行审定并在设备供货合同付款日之前10个工作日内,把合同规定支付设备采购所需价款的余款部分汇到苏州中材账户,由苏州中材向供货商付款,供货商发票直接开给乌海赛马。乌海赛马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付款。

    (4)土建工程、钢构制安、安装工程付款

    苏州中材按合同价格中各车间价格分摊成形象进度款,按月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由工程师审查报乌海赛马审定,乌海赛马按月支付审定后工程量价款的80%。

    无负荷联动调试成功后一周内付款至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5)其它费用按总工期在每月同比例付款,此项费用不留质保金。

    (6)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乌海赛马完成所有索赔(由苏州中材原因造成的)后30天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为工程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签署双方履行完毕决策程序,由双方签字盖章,且乌海赛马预付款到苏州中材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四)天津设计院拟与中材甘肃公司签署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其主要内容条款为:

    1.项目名称:中材甘肃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2.合同主要内容:石灰石矿山(包括开拓、运输、破碎及输送)、水泥熟料生产线(从原、燃料进厂起至熟料出厂)、水泥粉磨、储存和发运系统(从熟料、混合材进厂起至水泥成品出厂)、必备的辅助生产设施的工程设计;负责设计范围内生产系统的调试、达标及生产人员培训。

    3.合同总价款:42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价格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及同类工程设计的市场价格为依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中材甘肃支付给天津设计院合同设计费(400万元,下同)的20%作为合同的定金,计80万元。

    (2)天津设计院提交初步设计初稿后的七天内,中材甘肃向其支付合同设计费的20%,计80万元;天津设计院提交的初步设计成品文件通过中材甘肃确认后的一周内,中材甘肃向天津设计院支付合同设计费的20%,计80万元。

    (3)天津设计院提交第一批施工图后七天内,中材甘肃支付给天津设计院合同设计费的10%,计40万元。

    (4)天津设计院提交第二批施工图后七天内,中材甘肃支付给天津设计院合同设计费的10%,计40万元。

    (5)天津设计院提交第三批施工图后七天内,中材甘肃支付给天津设计院合同设计费的15%,计60万元。

    (6)天津设计院提交所有的施工图后七天内,中材甘肃支付给天津设计院合同设计费的5%,计20万元。

    (7)合同履行后,中材甘肃已支付的定金抵作设计费。

    (8)试生产调试服务费:工程具备单机试车条件的前三个月内中材甘肃支付10万元,天津设计院提供操作规程并开始进行调试准备工作。

    (9)调试达标:烧成系统投料成功、烧出合格熟料后一周内,中材甘肃公司支给天津设计院8万元;烧成系统、生料磨系统达标后一周内,中材甘肃支付给天津设计院2万元。

    上述各项费用支付日期以开户银行转帐日期为准。款项到帐后,天津设计院将开据相应的发票。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签署双方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中天仕名拟与中材甘肃公司签署设备供货合同,其主要内容条款为:

    1.项目名称:中材甘肃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2.合同主要内容:由中天仕名为中材甘肃公司生产线项目提供窑尾预热器、篦式冷却机、生料辊式磨、回转窑用燃烧器设备。

    3.合同总价款:3970万元人民币,其中窑尾预热器950万元;篦式冷却机760万元;生料辊式磨(主减速机由业主采购)2190万元;回转窑用燃烧器70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包括设备整个制造及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成本、费用、税收和保险费等项目的一切支出,以同类产品交易的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若供货内容或货物品质或交货地点变化或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或由于合同产品所服务的工程项目需要等原因引起合同设备的变化,合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中材甘肃向中天仕名支付合同总价40%的货款作为合同预付款,即人民币1588万元。

    (2)进度款:中天仕名完成用于本产品制造的主材采购或完成60%的工作量时,中材甘肃向其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1191万元。

    (3)发货款:在中材甘肃完成发货前的初验收合格后,中天仕名发货前,中材甘肃向其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1191万元。中材甘肃如在中天仕名通知初验收后10日内(不可抗力除外)未来初验收的视为中材甘肃放弃初验收,中材甘肃应即支付交货款。

    (4)质保金保函:在办理发货款时,中天仕名办理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保函,质保期18个月。

    (5)中材甘肃在支付发货款时(即合同款的100%),中天仕名应及时向中材甘肃公司提供设备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签署双方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签署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价格是以市场价为依据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在国际市场出现波动的情况下,调整境内外合同的结构有利于公司规避风险,同时该项目的签署将增加苏州中材和天津设计院、中天仕名的执行合同量并提升利润水平。

    五、审议程序

    1、在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审议上述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谭仲明、刘志江、王伟、司国晨、武守富、于兴敏、夏之云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2、本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平性。本人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1、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2、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