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基金公司将非公募基金业务统称为机构业务,也就是特定账户管理业务。2002年,全国社保基金拉开了国内基金公司机构业务发展的序幕。当年12月底,全国社保理事会通过招标方式遴选出6家基金公司作为其首批委托投资管理人。社保理事会采取委托投资组合形式将资金交由基金公司,而基金公司则采用单独账户进行管理运作。
2005年,随着养老金业务的快速发展,国内基金公司开始涉足企业年金投资业务,2007年以后,伴随着银行理财业务的蓬勃发展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推出,机构业务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2008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下文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开始实行,至此,国内基金公司特定账户业务有了明确的法规框架。法规明确,基金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特定客户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运用这些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2008年2月中旬,嘉实、南方、易方达等9家基金公司正式获得首批专户理财资格。
机构业务兴起有其必然缘由。公募基金作为标准化的产品,它难以满足那些拥有较大资金规模,但其对资金投资有着特殊需求的机构的要求。因此,机构业务更像是能够适应专业化、风格化和个性化投资要求的私人理财管家。
在业务拓展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国内的机构客户成熟程度大相径庭。既有全国社保、保险公司这样的专业投资者,也有对证券市场了解有限的企业和高端个人。基金公司的具体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对于全国社保理事会,嘉实除了尽职尽责地管理好社保委托资产,也十分重视研究如何为全国社保提供高附加价值的资产配置建议以及产品创新等服务。
那些对证券市场了解相对较少的机构客户,我们发现投资需求往往能在与他们的反复沟通中创造出来。因此,积极与客户、特别是年金客户分享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与客户共同进步,是实现机构投资管理业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良好路径。
我们发现,千篇一律的标准化产品已无法满足要求,他们需要的不只是产品,更是完整有效的解决方案。想要有效地开展机构业务,基金公司必须实现从“以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深刻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提供具有创新思想的个性化产品和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是机构业务取得成功的关键。
业务创新来自于对客户更为细致的了解、不断解决客户的问题。
从客户开发到客户关系管理;从产品制造到组合管理,投资管理人须时刻将创新理念贯彻于日常工作。以嘉实基金为例,除了传统的股债产品,公司将创新的目光投向了金融衍生工具,REITS、产业投资等,并随时将成熟的投资策略纳入客户解决方案。在业务模式方面,除以社保、年金为代表的专户管理业务外,还大力拓展各种形式的投资咨询服务业务。
客观地说,在国内,现阶段整个基金行业的机构业务都盈利甚微,在一些具体业务中,甚至存在“只赚吆喝不赚钱”的尴尬局面。“机构业务到底如何赚钱”仍处于在迷雾中探索的过程中。但大家都相信这块现在还不富庶的土地明天将会迸发出勃勃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