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送股数 | 5 |
每10股转增股数 | 5 |
每股送股数 | 0.5 |
每股转增股数 | 0.5 |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060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04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6月19日 |
● 除权(息)日:2009年6月22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09年6月23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6月26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9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09年6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167,634,8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5股,转增5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共计派发股利93,835,518.24元。实施后总股本为335,269,708股,增加167,634,854股。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
(1)对于A股的自然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04元。
(2)对于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6元。
(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即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每股0.004元人民币派发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该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并由该等机构、场所缴纳所得税的证明文件。QFII 在提供以上合法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要提供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 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下简称“证明文件”),该等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规定时间内送达本公司,由本公司核准确认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0.056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4、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6月1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6月19日 |
2、除权(息)日:2009年6月2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09年6月23日 |
4、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6月26日 |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现金红利:社会公众股(除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及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外)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及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股票红利及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账户,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09年6月23日。
五、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7,634,854 | 100 | 83,817,427 | 83,817,427 | 167,634,854 | 335,269,708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167,634,854 | 100 | 83,817,427 | 83,817,427 | 167,634,854 | 335,269,708 | 100 | ||
三、股份总数 | 167,634,854 | 100 | 83,817,427 | 83,817,427 | 167,634,854 | 335,269,708 | 100 |
六、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335,269,708股摊薄计2008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03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邮政编码:257091
联系电话:0546-8301886
联系传真:0546-8304191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