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臧景范13日在出席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成果研讨会后透露,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相关规定将于近期出台。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将有机会获得金融牌照。
臧景范透露,转制的基本条件是开业三年以上,连续两年盈利,且贷款的结构必须是小额贷款,要为农民服务,为小企业服务等。而按照该标准,目前暂时尚无符合转制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臧景范表示,目前这一比例暂时不宜更高。“小额贷款公司用资本金来发放贷款,而不是用老百姓的存款发放贷款,如果把银行融资比例扩大了,就容易把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转嫁到银行身上。暂时先用资本金的一半来做实验观察一段时间。”
臧景范还透露,央行和银监会不久前针对小额信贷发放的主体、对象、利率等发布了一份指导意见,将自主权下放给了机构,而不再统一划线要求。
在谈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时,臧景范透露,截至今年3月末,已经获准设立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到114家,这些机构吸纳股金42亿,发放贷款60多亿,其中农户贷款和小企业贷款占比92%,实现了预期的设想。
“总的来看,我们现在初步形成了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及其他金融组织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各类金融机构定位逐步的明确,功能不断的完善,支农力度明显的加大”,臧景范表示,到2008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69000亿,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1.6%,比重有所增加。此外,“二八现象”也有所改观。
不过,臧景范同时指出,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仍显不足。截至去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良率是13.1%,远高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不良率4.9%的平均水平,涉农贷款的风险比较大。
臧景范指出,要继续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信社的改革。他透露,要把农信社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厘清省级政府和农信社的关系。省联社一定要逐步转变为向县联社提供服务的金融企业,按照股份制的方向优化股权结构,着力解决股权分散、股金不稳定,内部人控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