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307,577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6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1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6月2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2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黑化股份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在十二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黑化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二月内不上市交易。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日2006年6月23日至2009年5月27日,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拍卖13,110,597股,持股比例由53.31%减少到49.94%。受让方分别是:
耿国华,5,050,000股;
上海锦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597股;
王素萍,1,170,000股;
上海灵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000,000股;
李骏,460,000股;
季平,230,000股;
徐红胜,170,000股。
杨成社 2,500,000股
于广谦 350,000股
王帅 650,000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是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至2008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8,500万元。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1、黑化股份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2、黑化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对黑化股份的资金占用为商品销售形成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3、黑化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以及本次黑化股份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307,57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6月2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 | 194,781,133 | 49.94% | 0 | 194,781,133 |
2 | 耿国华 | 4,102,620 | 1.05% | 4,102,620 | 0 |
3 | 上海锦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43,457 | 0.32% | 1,243,457 | 0 |
4 | 王素萍 | 950,500 | 0.24% | 950,500 | 0 |
5 | 上海灵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812,400 | 0.21% | 812,400 | 0 |
6 | 李骏 | 373,700 | 0.09% | 373,700 | 0 |
7 | 季平 | 186,800 | 0.05% | 186,800 | 0 |
8 | 徐红胜 | 138,100 | 0.03% | 138,100 | 0 |
9 | 杨成社 | 2,500,000 | 0.64% | 2,500,000 | 0 |
10 | 于广谦 | 350,000 | 0.09% | 350,000 | 0 |
11 | 王帅 | 650,000 | 0.17% | 650,000 | 0 |
合计 | 206,088,710 | 11,307,577 | 194,781,133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未安排上市;
(2)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黑化股份减少13,110,597股;
(3)新增股东:耿国华持有黑化股份4,102,620股;上海锦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黑化股份1,243,457股;王素萍持有黑化股份950,500股;上海灵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黑化股份812,400股;李骏持有黑化股份373,700股;季平持有黑化股份186,800股;徐红胜持有黑化股份138,100股;杨成社持有黑化股份2,500,000股;于广谦持有黑化股份350,000股;王帅持有黑化股份650,000股。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2007年7月24日,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持有的16,600,000股,青岛丽派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600,000股,江苏金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098,270股,工装自控(无锡)有限公司持有的460,000股,于广谦持有的350,000股,上海御开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2,000,000股,共计22,108,270股上市流通。
2008年9月23日,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耿国华持有的947,380股,上海锦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的287,140股,王素萍持有的219,500股,上海灵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的187,600股,李骏 持有的86,300股,季平持有的持有的43,200股,徐红胜持有的 31,900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94,781,133 | 194,781,133 |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055,857 | -2,055,857 | 0 | |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9,251,720 | -9,251,72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06,088,710 | -11,307,577 | 194,781,133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83,911,290 | +11,307,577 | 195,218,867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83,911,290 | +11,307,577 | 195,218,867 | |
股份总额 | 390,000,000 | 0 | 390,000,000 |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