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09年6月8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6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华微电子提供续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华微电子提供续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即将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第二大股东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有效反担保的前提下,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同意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60,公司注册资本52160万元,主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自动仪表、电子元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271070.26万元,负债总额119847.79万元,资产负债率44.21%,2008年度营业收入108739.93万元,利润总额 7267.67万元,净利润5585.03万元。
三、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注册资本13932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气设备;应用软件开发及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自营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0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7.3亿元,负债总额12.2亿元,净资产15.1亿元,利润总额2.73亿元。
四、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贷款续保,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同意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到期续保,并没有新增公司的担保总额,且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率为44.21%,其又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同时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提供反担保,因此我们认为集团公司本次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保并不会增加公司的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09年5月底,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556.44万元,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8.62%。其中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8,556.44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为到期续保,担保金额由原来的7000万元缩减为4000万元,没有新增公司的担保总额,且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率仅为44.21%,其又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同时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提供反担保,因此我们认为集团公司本次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保并不会增加公司的风险,我们同意此项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担保事项的意见
3、反担保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