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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证监局公布第五批非法证券机构名单
    2009年06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霍宇力

      

      广东证监局昨日公布了共60家不具有合法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这是广东局今年深入开展“打非”工作以来,公布的第五批“黑嘴”和“黑机构”名单。

      广东证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任何机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有关机构和个人,一经发现,证券监管部门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证监局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识别和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陷阱。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之前,应留意该机构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证书。一旦发生受骗上当,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证券经营机构或个人涉嫌诈骗、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