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特别报道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中国融资
  • B7:产权信息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2009 6 16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版:财经要闻
    深市主板与中小板
    信息披露整体质量提高
    我国吸收外资连续8个月下降
    5月企业商品价格同比下降7.6%
    全国财政收入实现“正增长”意味着什么
    “两拓”案有可能适用我国反垄断法
    证监会检查保荐项目 IPO重启步步逼近 (上接封一)
    商务部就悍马收购案
    提醒企业“审慎投资”
    上海证券报社
    授权常年法律顾问发表声明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可税前扣除
    工信部正研究制定
    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
    5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4.8%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两拓”案有可能适用我国反垄断法
    2009年06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5日在回答新华社记者关于力拓与必和必拓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问题时说,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两拓”案将适用我国的反垄断法。

      姚坚介绍说,力拓与必和必拓是全球排名第二、第三的铁矿石供应商,这两家企业出口量占到澳大利亚出口的80%,掌控着全球铁矿石的36%,中国又是铁矿石进口第一大国。因此“两拓”案必定对全球铁矿石供应产生影响,中国企业和业界关注也在情理之中。

      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列出的两项标准,如果相关经营者在中国市场上销售额达到了一定的份额,即适用我国反垄断法。但截至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相关的申报。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