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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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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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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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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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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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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08宝钢债”所得税事宜的公告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20

    权证代码:580024    权证简称:宝钢CWB1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08宝钢债”所得税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于2008年6月20日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09年6月19日将期满一年,公司将于2009年6月22日支付本期利息,付息的相关事宜请参见本公司于2009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08宝钢债”2009年付息公告》。现对持有08宝钢债的QFII所得税事宜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QFII取得的本公司债券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经询税务机关,请截至2009年6月19日收盘时持有“08宝钢债”的QFII协助本公司办理所得税事宜如下:

    1.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请截至2009年6月19日收盘时持有“08宝钢债”的QFII最晚于2009年6月22日前(含当日)填写所附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请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

    2.请上述QFII最晚于2009年6月22日前(含当日),将应纳税款划至本公司银行账户,用途请填写“08宝钢债纳税款”,由本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税款划出后,请尽快与本公司确认。

    收款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1001244319100096408

    收款银行账号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26647000

    传    真:021-26646999

    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0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21

    权证代码:580024    权证简称:宝钢CWB1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8年度分红派息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所得税扣缴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QFII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62元。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请获得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的QFII最晚于2009年6月22日前(含当日)填写所附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请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

    咨询电话:021-26647000

    传    真:021-26646999

    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0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7日

    附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事宜之 QFII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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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08宝钢债”付息事宜之 QFII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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