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台实施意见推动装备制造业升级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日前,吉林省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将把振兴装备制造业作为吉林省老工业基地调整的一项战略任务,发挥比较优势和潜在优势,实现装备制造业跨越式发展。
吉林省装备制造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重要的传统产业之一。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总量小、底盘轻,投入少、欠账多,缺少大型企业集团,产品档次低、自主创新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亟待在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实现新的突破。
按照此次出台的意见,吉林省将着力建设长春、吉林、四平三大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形成吉林特色优势,与辽宁、黑龙江协调发展的区域格局。
在产品体系上,吉林省将集中力量支持高速动车组、新型城轨车辆、中大马力拖拉机、新型板式换热器、薄煤层采煤机、电炉变压器、起重机、修井机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9大领域重点产品,并重点培育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吉化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等50户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企业集团。此外,吉林省还将推动轨道交通装备、农业机械装备、光学精密机械、材料试验机、汽车专用模具、煤炭采掘装备等10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20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提高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实力和技术水平。
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吉林省还提出,到2012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100亿元,实现总量翻一番的目标。装备制造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5%,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7%。(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