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增加200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于2009年6月18日在公司北京分公司(东城区第五广场A座18层)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由于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为东方家园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包括对关联方的担保,关联董事张宏伟、关卓华、李凤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增加200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我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向全体股东发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9-011),将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定为2009年6月30日。
2009年6月18日,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向我公司提出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申请。
经我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我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增加提案后,我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日保持不变,本次增加的议案将作为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项议案进行审议,需要表决的议案由原来的8项增加为9项。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编号:临2009--01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200,000 万元担保额度。
· 截至 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73,200万元、为其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额度为3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2.95%。
· 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上述子公司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9年6月18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核定公司对上述两家子公司2009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为200,000 万元人民币(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该担保额度包含未到期的担保余额,其中: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共计为100,000 万元人民币、对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共计为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家园有限公司
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区妫水南街24号,法定代表人张宏伟,公司持有其95%的股份,主要经营业务为: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机械、家电、饮食炊事机械、卫生洁具、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器设备、花卉、花肥、日用杂品;家居装饰;设备租赁(汽车除外);承办展览展销会;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接受委托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劳务服务;零售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报刊。截止200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20,299.98万元,净资产60,811.7万元,资产负债率85.71%,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25,033.84万元,净利润-19,938.07万元。
2、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
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县湖南东路1号202室,法定代表人张宏伟,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主要从事东方家园的建材零售业务。截止200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5,635.62万元,净资产12,340.15万元,资产负债率77.82%,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89,988.54万元,净利润-365.39万元。
三、担保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拟签署的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即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后,至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迟于2010年6月30日)。
四、风险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被担保人属于公司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对其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因此,上述担保行为风险较小。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09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五、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1、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司财务部门对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2、对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采取的措施: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明确担保责任,公司已与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达成一致意见:
(1)在对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公司的股东一方或多方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时,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担保发生额向提供担保的股东支付担保费,年担保费率根据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率确定。
(2)公司财务部门对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对其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或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因此,上述担保行为风险较小。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09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为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担保行为风险较小。同时提醒公司,加强担保管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为104,1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担保。
2、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23.15%。
3、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次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