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18日上午8: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09,924,76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98%,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年大明先生因出差委托副董事长闫荫枞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付向阳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209,924,7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公司聘请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付向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8日
证券简称:*ST天方 证券代码:600253 编号:临2009—030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6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人数为7人,董事长年大明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闫荫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董家春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何伟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陶涛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鹏程先生代为表决,董事罗健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吕和平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闫荫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聘任刘宁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朱鹏程先生、陶涛先生、何伟先生、董家春先生认为:刘宁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推荐、提名、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8日
附件(一)
刘宁宇先生简历
刘宁宇先生:汉族,现年44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华中医药集团设备计量能源科科长、本公司设备计量能源处副处长、行政技改处处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