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旧账涉诉 平庄能源2.78亿利润或受影响
2009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由于前身草原兴发所欠的旧账未还,平庄能源近日被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推上被告席,要求其偿还本息总计25592万元,
平庄能源今日披露,2005年1月20日,原告与草原兴发等4被告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人与原告约定以房地产做抵押,对草原兴发于2005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与原告实际形成的最高余额为3.5亿元的贷款做担保。同时,担保原告与草原兴发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25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原告于2001年9月28日及2005年4月至9月,共向草原兴发发放了贷款14笔,金额共计35100万元。
2007年12月4日,平庄能源根据《资产置换方案》和原告《关于同意草原兴发资产重组、置换、转移的承诺函》、《中国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支行对草原兴发资产重组方案同意函》,向原告偿还了公司应负担的全部债务21060万元。而截至2009年3月20日,该公司仍欠原告贷款本息合计25592万元,原告依法对此部分贷款本息进行了催收。
平庄能源称,公司收到本案应诉材料后,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诉讼事宜,并单独或通过控股股东就相关债务承担及抵押物处置问题与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积极沟通。目前,各方正在努力寻求协商解决纠纷的途径。
平庄能源还披露,截至2009年3月末,各类债权人起诉草原兴发的案件共计107件,已执行67件,已付金额4004万元。公司或有负债2185万元。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数为277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