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价本月20日起上调
2009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从2009年6月20日起调整居民用户供排水价格。具体方案是自2009年6月20日起,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从1.03元调整为1.33元、排水费从0.90元调整为1.08元;2010年11月20日起,再分别调整为1.63元和1.30元。
为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透明度, 4月10日,上海市有关部门公告了《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水价的听证方案》,通过热线、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对水价调整的意见,并于4月27日正式召开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据悉,综合听证会、市民来信来电等各方面意见,有关部门确定实施单一制水价方案。
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梯式水价方案有其优点,能够更直接地体现价格杠杆的作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但只适用于居民独用户表,并且涉及到户表内用水人口多少、表具外移改造等因素。目前各方面看法分歧较大,可再作论证和研究,待条件成熟后推行。
另据记者了解,为做好此次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工作,上海市有关部门还将采取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对调价收入的监管,明确不得将调价收入用于增加工资福利。二是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调价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供排水企业运营和预算管理。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五是市有关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对水资源地保护,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和水环境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