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即将落地。6月19日,记者获悉,内蒙古已经下发了《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开始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照煤种的差别,调节基金在每吨8至20元之间。记者注意到,调节基金征收额度低于此前业内人士的预测,由此对中国神华、露天煤业、平庄能源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小于预期。
《办法》规定,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采原煤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原煤产量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具体按煤种确定为褐煤每吨征收8元,无烟煤每吨征收20元,其他煤种每吨征收15元。
“内蒙古欲增加地方性收费实际上酝酿已久,早在今年3月份“两会”期间,内蒙古代表团就表决通过了开征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建议。”国泰君安分析师说。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内蒙古煤炭产量已经跃居全国第一,但由于内蒙古煤炭产量大部分出自央企或其他外省企业的分、子公司,由当地地方政府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少, 地方政府的收益与行业的发展严重不匹配。
国泰君安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今年1至4月,内蒙古煤炭产量1.7亿吨。其中,神华集团约占35%左右,根据税收分配原则,央企所得税中央占60%,地方占40%,增值税中央占75%,地方占25%。而除央企外,在内蒙古投资的大型能源企业总部注册地大都不在内蒙古,造成企业所得税被转移到区外。
该报告进一步分析指出,山西省直属国有控股和参股煤炭企业产能占全省的一半左右,今年一季度尽管山西煤炭行业产量首次落后于内蒙古,但山西煤炭行业税收仍高达106.88亿元,而内蒙古仅为30亿元左右。
“为此,内蒙古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动力很大,但从每吨8至20元之间的征收额度来看,还是采取了相对谨慎的做法。”一位业界专家说。此前,曾有分析人士预测,征收标准可能在每吨10元至每吨20元之间,更有人预测调节基金最高征收额度达30元/吨。
记者了解到,除内蒙古外,目前全国已有贵州、陕西、宁夏、四川、重庆、湖南等省区市出台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