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上市的*ST方向公告,6月19日,公司收悉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周海虹、陈燕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林秀的证券返还纠纷一案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林秀持有的公司3907万份股权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周海虹、陈燕各1000万股。此次股权转后林秀仍持有公司股权19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