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ST梅雁)于2009年6月15日、2009年6月16日、2009年6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则,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开展了相关核实工作。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至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价应予批露而未批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批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批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批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09-022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6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与深圳吉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一、驳回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49475元,由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
公司负担。
三、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