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17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7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6100万元股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61%。同年7月,煤化工公司年产95万吨煤焦化项目正式启动,项目一期计划于2009年9月完工投产,该项目总体规划为年产焦炭95万吨。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煤化工公司向金融机构提出5亿元银行贷款申请,已初步得到银行同意,该贷款期限为5年,贷款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支持公司煤焦化项目的发展,公司拟为煤化工公司该笔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煤化工公司将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作为公司为其贷款担保的反担保。
截至2009年6月22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1,698,000元,占公司200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96%,增加对控股子公司煤化工公司的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1,698,000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00,000,000元,上述担保额分别占公司200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8.55%、52.59%。
2、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09年7月8日(星期三)12:00(北京时间)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7月8日(星期三)12: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2009年7月3日(星期五)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7月6日(星期一)北京时间10:00-13:30;15:30-19: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2、邮政编码:830011
3、联系人:君洁 严莉
4、联系电话:0991—3667490 传真:0991—3672172
八、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股东单位的职务: (如系自然人股东则毋需填写)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 持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的以下议案投赞成票: ;以下议案投反对票: ;以下议案投弃权票: 。
(五)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召开期间可能列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此项仅适用于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六)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七)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八)法人股东名称 (加盖单位印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九)自然人股东(签字):
(十)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