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令禁止开发商擅自分割售楼
2009年06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和裕
⊙本报记者 李和裕
昨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就于去年底新修订、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作出解释。
上海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以往缺少相关规定,出现了开发商采取划线、打铜钉等方式将原始设计的商场、办公楼等擅自分割成若干单位出售产权,及私房产权人随意将一间房屋分割成若干个产权单位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的现象,由此引发矛盾。而根据新条例,土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居住房屋原则上以套为基本单元,非成套但已登记的维持原状;非居住房屋以规划确定的完整功能、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为基本单元,如独幢的宾馆、公寓式酒店以幢为基本单元,不得分层、分套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