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良种补贴等利好政策有望出台
2009年06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叶勇
⊙本报记者 叶勇
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昨日在京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的第一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权威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集体林权改革意义十分重大。“一方面,这实质上是将资源资产化的过程,明晰所有权,盘活经营权,农民拿到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可转让、出租、转包;另一方面,也是价值增值的过程。”他说。
分析人士表示,近期可能会出台税收优惠和补贴支持等利好政策,将对市场产生积极影响。分析人士指出,第一,2008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望延续执行。我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人造板生产和消费国,同时也是最大的家具出口国,但不是林业加工强国,从增长林业竞争力和改善林业经营方面,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征即退政策有望延续执行;第二,全国范围内试点实施林木良种补贴政策。去年国家林业局组织各地开展林木良种补贴政策的调研,目的是为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推广力度。补贴品种上可能以防护林树种和用材林树种为主,并且对推广者进行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加快林权流转,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可能成为改革重点。当前全国林改并确权的林地过半,因此实现林地从资产到资本顺利转变将成为下一个重点。
中信证券分析师毛长青认为,为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变化,国家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重组,推进整个产业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发展新格局。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昨日对记者表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还没有见底、农民工返乡比较多的背景下,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好可以吸纳更多农民工来开展植树造林,从事林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