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账户列表
直销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专户) |
开 户 行: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
账 号: | 03492300040003423 |
联行行号: | 30398 |
直销账户二:中国建设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31001520313050002399 |
联行行号: | 52440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5290061008 |
直销账户三:中国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
账 号: | 044188-8050-11854908025001 |
联行行号: | 40358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4290003582 |
直销账户四:中国工商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1001202919025804062 |
联行行号: | 20304005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2290020294 |
直销账户五:招商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216089229110001 |
联行行号: | 82051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8290003020 |
直销账户六:交通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
账 号: | 310066580018004768770 |
联行行号: | 066580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1290050844 |
直销账户七:浦东发展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浦发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
账 号: | 076648-97460153850000011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10290097462 |
直销账户八:中国民生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0201014040000935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5290002012 |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注明用途为“认购款”。
(3)如果投资者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5、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采用本公司认可的资金结算途径,即时支付认购资金,支付确认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长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3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交易账号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加本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的相关公告。
(3)已经成功提交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银行类代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银行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上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五)券商类代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场外券商类代销网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网点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3、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5)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网点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六)重要提示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认购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4、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各代销机构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cx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5、本公司直销中心与各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6、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各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7、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交易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8、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2、机构投资者可到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如果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直销中心办理认购。
表4-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列表
直销中心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层 |
直销专线电话 | 021-61009916 |
客户服务专线 | 4007005566(免长话费) |
3、在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存款结算账户或在代销网点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4、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销售机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均可接受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立(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持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在这两个账户中任选其一,到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未开立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到销售机构申请新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开立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3)已经持有中登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中登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5、申请日两个工作日后,投资者可到原销售网点处查询开户结果。对于申请新配发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的投资人,由原证券类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卡并提供给投资者;不能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的银行类销售网点,应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配号凭条,投资者可以在中登指定的证券账户开户代理点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具体代理网点由中登另行公告)。
6、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二)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印鉴章);
B、加盖公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C、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D、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F、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G、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开立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H、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I、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J、预留印鉴表。
(2)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先存入足够认购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划款银行业务公章)或电汇凭证回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划款银行业务公章)。
3、认购资金的缴纳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以电汇、支票主动付款或贷记凭证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银行开立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专户。
表4-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账户列表
直销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专户) |
开 户 行: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
账 号: | 03492300040003423 |
联行行号: | 30398 |
直销账户二:中国建设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31001520313050002399 |
联行行号: | 52440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5290061008 |
直销账户三:中国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
账 号: | 044188-8050-11854908025001 |
联行行号: | 40358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4290003582 |
直销账户四:中国工商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1001202919025804062 |
联行行号: | 20304005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2290020294 |
直销账户五:招商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216089229110001 |
联行行号: | 82051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8290003020 |
直销账户六:交通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
账 号: | 310066580018004768770 |
联行行号: | 066580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1290050844 |
直销账户七:浦东发展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浦发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
账 号: | 076648-97460153850000011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10290097462 |
直销账户八:中国民生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0201014040000935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5290002012 |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注明用途为“认购款”。
(3)如果投资者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够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三)银行类代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银行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四)券商类代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券商类代销网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 预留印鉴;
(7)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五)重要提示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认购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开立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cx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要求的格式一致。
4、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5、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6、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交易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7、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中登的基金募集专户中,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可以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认购费中列支,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募集截止后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验资账号。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八、退款事项
(一)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指定的券商资金账户划出。
(三)基金募集未达到法定要求:
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数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到2亿元人民币或者认购人数低于200人,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届满后30天内退还投资者。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表9-1:基金管理人概况表
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
邮政编码 | 200120 |
批准设立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
注册资本 | 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
设立日期 | 2003年5月9日 |
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田丹 |
电话 | 021-61009999 |
传真 | 021-61009800 |
联系人 | 尹克文 |
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 |
经营范围 |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股权结构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4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0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电话:010-67595003
联系人:尹东
(三)销售机构
表9-2:基金销售机构列表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 | |
法定代表人:田丹 | 联系人:孙赵辉 |
电话:021-61009916 | 传真:021-61009917 |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 | 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
2、场外代销机构: | |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代销行)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 |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 |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 网址:www.ccb.com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 |
法定代表人:肖钢 | |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 网址:www.boc.cn |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 |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 |
法定代表人:孔丹 | 联系人:黎珊 |
电话:010-65557018 | |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 网址:bank.ecitic.com |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 |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 联系人:曹榕 |
电话:021-58781234 | 传真:021-58408483 |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 网址:www.bankcomm.com |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 |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 |
法定代表人:秦晓 | 联系人:万丽 |
电话:0755-83198888 | 传真:0755-83195049 |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 网址:www.cmbchina.com |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 |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
电话:021-61618888 | 传真:021-63604199 |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 网址:www.spdb.com.cn |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 |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 传真:010-66415194 |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 网址:www.psbc.com |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 |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
电话:010-58351666 | 传真:010-83914283 |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 网址:www.cmbc.com.cn |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 |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 联系人:邓寒冰 |
电话:021-54033888 | 传真:021-54035333 |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 网址:www.sywg.com.cn |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 |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 |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 联系人:李良 |
电话:021-63296362 | 传真:021-33130730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 网址:www.cjsc.com |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 |
法人代表人:祝幼一 | 联系人:芮敏祺 |
电话:021-62580818-177 021-38676666 | 传真:(021)62583439 |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上海地区) | 网址:www.gtja.com |
(1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 |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 联系人:李洋 |
电话:010-66568888 | 传真:010-66568532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
(1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 |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 |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 联系人:杜颖灏 |
电话:021-68634518 | 传真:021-68865938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 网址:www.xcsc.com |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 |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 联系人:李笑鸣 |
电话:021-23219000 | 传真:021-23219100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 95553 | 网址:www.htsec.com |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 |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 联系人:权唐 |
电话:010-65186758 | 传真:010-65182261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 网址:www.csc108.com |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 |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 |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 联系人:肖中梅 |
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 传真:020-87557985 |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961133 | 网址:www.gf.com.cn |
(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 |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 |
法定代表人:兰荣 | 联系人:谢高得 |
电话:021-68419974 | 传真:021-68419867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 网址:www.xyzq.com.cn |
(18)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 |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 |
法定代表人:李玮 | 联系人:傅咏梅 |
电话:0531-81283728、 0531-81283731 | 传真:0531-81283735 |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 网址: www.qlzq.com.cn |
(1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 |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 |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 联系人:匡婷 |
电话: 0755-83516089 | 传真: 0755-83998537 |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 网址:www.cc168.com.cn |
(2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 | |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 联系人:李巍 |
电话:010-62267799 | 传真:010-62296854 |
客户服务电话:0991-96562 010-62294600 | 网址:www.ehongyuan.com |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16楼 | |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 联系人:刘晨 |
电话:021-50818887 | 传真:021-68817271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 网址:www.ebscn.com |
(2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庭院楼A座 | |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庭院楼A座 | |
法定代表人:刘军 | 联系人:徐蕾 |
电话:0571-86811952 | 传真:0571-85783731 |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 网址:www.bigsun.com.cn |
(23)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6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辉河路118号 | |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 联系人:刘宇 |
电话:021-65526481 | 传真:021-65526481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 网址:www.xzsec.com |
(2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 |
办公地址: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 |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 联系人:罗绍辉 |
电话:0769-22119351 | 传真:0769-22119423 |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 网址:www.dgzq.com.cn |
(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 |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 |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 联系人:黄新波 |
电话:0755-82969223 | 传真:0755-82943121 |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400-8888-111 | 网址:www.newone.com.cn |
(2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510号南半幢9楼 | |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 |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 联系人:罗芳 |
电话:021-68761616 | 传真:021-68767981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 网址:www.tebon.com.cn |
(2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 |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 |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 联系人:庞晓芸 |
电话: 0755-82492193 | 传真:0755-82492962 |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55 | 网址:www.lhzq.com |
(2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 |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 |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 联系人:李蔡 |
电话: 0551-2615542 | 传真:0551-2634906 |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400-8888-777 | 网址:www.gyzq.com.cn |
(2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81号 |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 |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 联系人:管宇 |
电话: 010-59355974 | 传真:010-66553791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 网址:www.e5618.com |
(30)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 |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 |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 联系人:赵晖 |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583 |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
(31)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 |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 |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 联系人:徐世旺 |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 网址:www.jhzq.com.cn |
3、场内销售机构: | |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四)与本基金有关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表9-3:基金注册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列表
注册登记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 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
办公地址 |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 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
法定代表人 | 陈耀先 | 廖海(负责人) | 萧伟强 |
联系电话 | 010-58598839 | 021-51150298 | 021-22122888 |
传真 | 010-58598907 | 021-51150398 | 021-62881889 |
联系人 | 朱立元 | 廖海、吴军娥 | 彭成初 (黄小熠、王国蓓为经办注册会计师)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