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10名,独立董事杨雄胜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厦门宏图三胞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在厦门市商业银行的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宏图三胞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宏三”)在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山支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本公司对其敞口部分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厦门宏三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二、担保对象简介
厦门宏三注册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222号国骏大厦9B单元,注册资本1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技术的研制与研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文化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及以上项目的技术及维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宏三100%的股权。
截至2009年5月30日,厦门宏三总资产2866万元,净资产1473万元,资产负债率48.60%;2009年1-5月份营业收入5064万元,利润总额11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具有保障。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6400万元;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65400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1月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净资产的29.18%。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