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O九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通知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16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二OO九年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6月21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为主会场,电话会议为辅助会场,电话会议与现场会议同步的方式召开,公司设立051258320658为电话会议专用电话、051258320655为专用表决传真号码。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位董事为: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彭良波(独立董事)、安新华(独立董事)、杨抚生(独立董事);
四、主持会议和列席会议的情况
1、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和主持;
2、监事及高管共6人列席了会议。
五、董事会议报告及议案及情况
会议收到总经理报告二件,会议预案四件,列为本次会议审议内容。
六、会议审议、表决的情况
到会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名称的议案》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中文注册名称拟变更为“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ZHANGJIAGANG FREETRAD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2、《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住所拟变更为“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
3、《关于公司章程修正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NNAN FREETRAD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修正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ANGJIAGANG FREETRAD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原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基)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650011
修正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215634
4、《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的议案》
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临2009-015号公告
5、《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报告》
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临2009-016号公告
6、《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向农商行申请信用额度”的报告》
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临2009-017号公告
七、会议决定召开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为:
(一)、会议时间:2009 年7 月8 日上午8 时30 分,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62 号证券大厦16 楼1604 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章程修正的议案》
4、《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报告》
5、《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向农商行申请信用额度”的报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9 年7月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登记地点:昆明市春城路62 号证券大厦16 楼1604 室。
6、登记时间:2009 年7月6至7月7日,上午9 时至下午5 时。
七、其他事项
1、会议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871) 3186316 、(0512)58320358
会议传真:(0871) 3186312
会议联系人:邓永清 刘 露
会议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 号证券大厦16 楼1604 室
邮政编码:6500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3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7月8日召开的二OO九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行使表决权委托: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15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2009 年6 月23日(星期二)起,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生变更,特公告如下:
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512-58320358
传真号码:0512-58320652
邮政编码:215634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16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核销本公司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金额共计3,358,099.77元。这些应收账款极大部分在2002年底计提了坏账准备,止本月底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995,776.03元,对公司2009年利润影响数字为362,323.74元。
● 本次核销根据本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制度》规定作出。
● 本次核销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具体事项:
(一)、东莞金泰纸品厂应收账款为860,757.17元,根据律师调查认定,对于该笔债权,公司己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得以实现。
(二)、云南外贸包装厂应收账款为466,778.50元,据调查,该笔债权的诉讼时效应截止于2006年,现己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三)、保山市粮油运输经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287,043.24元,该笔债权己分别于2003年8月21日及2003年11月28日经过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03)隆民初字第117号民事判决及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保中民终字第34号民事判决,但是,判决之后,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该笔债权虽己经法院判决,但至今己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机,己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得己实现。
(四)、玉溪祥龙合金化工厂应收账款为94,890元,该笔债权产生于1997年,公司市场部员工白宏于2002年12月31日就此出具了无法收回的《情况说明》,因此,公司的该笔债权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实现。
(五)、玉溪东前水泥厂应收账款为60,000.89元。根据2002年12月30日公司员工杨永寿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笔债权产生于2002年以前,之后无任何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行为或证据,因此,公司的该笔债权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实现。
(六)、公司享有的其他债权。
1、楚雄州丝绸厂恒达分厂应收账款为97,602.60元、石屏恒誉包装厂应收账款为219,871.60元、开远纸制品厂应收账款为36,600.18元、宾川太和华侨林化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23,001.65元、建水县临城工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75,000元、贵州安顺包装厂应收账款为201,738.40元、攀枝花清源纸袋厂应收账款为34,887.82元、玉溪百凤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140,714.25元、云县纸制品包装厂应收账款为236,257.17元。以上债权,根据公司员工于2002年12月前分别出具的各笔债权无法追回的《情况说明》,且早己超过诉讼时效,己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实现。
2、楚雄联营水泥纸袋厂应收账款为118,955元、峨山社会福利建材厂应收账款为20,000元、洱源茈碧湖果品公司应收账款为55.90元、贵阳吉利纸张经营部应收账款为280,822.60元、云南省绿汇食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7,830元、金沙江天然食品厂应收账款为75,322.35元,自然人魏志书应收账款为16,570.45元及陈四甲应收账款为3,400元。以上债权的形成时间极大部分为2002年12月以前,且多年来公司也尽力追讨却未果,并己超过诉讼时效,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的以上债权共计3,358,099.77元,有的债权虽经过诉讼,但因未及时申请执行,现己丧失强制申请的可能;部分债权虽经公司多次追讨却均未果,至今己超过诉讼时效,且无其他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即使公司现在提起诉讼,也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以上债权均属于公司规定的资产核销的范围。
二、核销该项资产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这些应收账款极大部分在2002年底计提了坏账准备,止本月底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995,776.03元,对公司2009年利润影响数字为362,323.74元。
三、律师意见
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对上述核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的以上债权共计3358099.77元,有的债权虽经过诉讼,但因客观情况所限未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申请执行,现己丧失强制执行的可能;部分债权虽经公司多次追讨却均未果,至今己超过诉讼时效,且难以提供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即使公司现在提起诉讼,也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不能得到支持,因此,律师认为,公司以上债权均己不能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得到实现,属于公司规定的资产核销的范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就《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彭良波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律师已出法律意见书,我同意;
2、独立董事安新华发表独立意见:核销账款历时较久,属原经营业务遗留,应尽可能追收,实在没有办法时,同意核销;
3、独立董事杨抚生发表独立意见:该部分账款已经卓承律师事务所证实无法收回,且已部分提取了坏账准备,同意核销。但希望公司要吸取教训,及时清理应收账款,避免给公司带来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五、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核销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临2009-014 号公告)
六、备查文件
1、《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云南卓承律师事务《关于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理造纸分公司资产核销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17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外服公司向农商行申请信用额度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张家港保税区农村商业银行申请500万美元(含30%的保证金,实际授信额度350万美元)的信用开证额度,期限一年;
● 此授信额度需由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 此报告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具体内容
1、公司董事会2009年6月21日召开的200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向农商行申请信用额度”的报告》,其具体内容为:
2009年6月16日,保税科技总经理办公室收到外服公司提交的“关于向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报告”。此报告经保税科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认为:外服公司经近三个月时间的努力,在PTA进出口经营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目前的业务量是建立在仅有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且开立信用证是在100%保证金基础上进行的,受资金量的局限已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 故外服公司拟向张家港保税区农村商业银行申请500万美元(含30%的保证金,实际授信额度350万美元)的信用开证额度,期限一年,以保证外服公司在09年度更好的拓展业务。此授信额度需由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2、上述事项将提交于2009 年7 月8 日召开的公司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向农商行申请信用额度”的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彭良波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外服公司向农商行申请信用额度议案,我原则同意,但在实际贷款中,一是注意控制负债率和风险,二是规范运作,三是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独立董事安新华发表独立意见:申请贷款可以增加公司收入,同时也会带来经营资金风险,一定要严格规范运作,控制经营风险;
(3)独立董事杨抚生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担保。但要提醒外服公司重视贷款的及时回收,避免风险。
二、控股子公司情况
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保税科技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1日,注册资本1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品云,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及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开发;高新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络应用开发;转口贸易,国际贸易;参与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91.2%。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为保税科技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品云,经营范围:保税仓储、货物中转、装卸;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间的贸易。本公司实际持有该公司股份99.12%。
三、备查文件
1、《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张家港保税区外服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向农商行申请信用额度的报告》;
3、《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