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尽管统计法修订草案已是第二次审议,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依然十分热烈。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预防和惩处统计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依然是常委会组成人员23日分组审议的焦点。
加强统计机构监督力度
针对上次审议中部分委员的意见,此次提交的修订草案增加了对统计机构违法的处罚规定。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认为,对统计机构的监督力度应该加强,处罚力度还要加大,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统计机构自身的违法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骏说,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一方面取决于统计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取决于统计机构的独立性。统计数据来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问题也是出在各级政府,同级监督是很难保证不出问题的。因此,有必要对现在修订草案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话音未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就表示同意这一意见。他说,草案应该将相关条款修改为由上级对下级实施监督,这样才能报出一个真实的数字。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南振中认为,此次提交的草案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进行了有效遏制,顺乎民意。但是法律草案的相关条款只对统计数字的真实性进行了规定,没有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因此,草案应该作出相应修改,让统计机构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随意编造统计数据。
统计中重复计算问题明显
统计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立法目的是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审议中,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除了上述目的外,统计法还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强调统计工作的科学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认为,在强调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外,还应强调统计科学研究,通过统计科学的进步实现统计工作的与时俱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玉杰说,现在统计资料本身科学不科学值得研究探讨,而不科学的统计本身价值就会打折扣。比如重复计算的问题就很明显。按照这几年公布的绿化数据,老百姓开玩笑说现在床头都有树了。她建议数据公布的时候应该加以解释,增强科学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声涛说,统计无论从方法、思路上都应适应新形势。现在统计数据对不上,不一定是统计部门动了“手脚”,还可能是统计方法和手段的不足。因此,统计部门应该在思路、方法上与时俱进,使统计数据更加科学、准确。
让群众参与到统计工作中来
如何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该进一步促进统计信息的社会共享,让群众参与到统计工作中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侯建国认为,应该进一步发挥统计数据的公众作用,除涉及国家安全外的统计数据都应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等服务。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牟本理说,现在公布的有些统计数据同老百姓的真实感受不符,比如有些城市公布居民收入增长10%,许多群众提出了质疑。统计部门有义务向公众解释这些数据是如何得出的。
路甬祥说,统计资料公布什么,什么时候公布都应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这不仅能够促进统计信息的社会共享,同时也能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一鸣也非常关注统计法的修订,他说:“让公众参与对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公众的参与能够检验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公众的质疑能够推动统计部门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水平。说到底,统计资料还是要为公众和社会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