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重要提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0,066万股
发行价格:4.84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48,719.44万元
2、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获得配售数量如下所示: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09 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现金认购的方式,不涉及资产过户问题。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结论和核准文号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碱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分别于2008年5月27日、2008年7月11日和2008年9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08年8月15日和2008年10月27日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青岛碱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于2008年12月19日被中国证监会受理。2009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了青岛碱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09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46号文《关于核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0,066万股。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确定为4.84元/股。
本次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2008年9月2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4.84元/股。
本次发行起始日为2009年6月5日,该起始日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为6.25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发行起始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分别为100%及77.44%。
4、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根据汇德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009)汇所验字第5-003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19.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020.00万元。
5、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情况
2009 年6月19日,青岛碱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
6、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现金认购的方式,不涉及资产过户问题。
7、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结论性意见为:青岛碱业本次发行的发行程序、定价过程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为:青岛碱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并且公正,符合青岛碱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结论性意见为:青岛碱业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及核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青岛碱业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资格、发行询价及配售等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以及青岛碱业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有效。
二、本次发行结果
(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数量如下所示:
■
发行人本次发行询价及定价过程均已经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现场见证。
(二)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香港中路52号;
注册资本:50,677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方辉;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
海湾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11,492.73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8.94%。
海湾集团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可参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海湾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除已公告信息外无其他未来重大交易的安排。
海湾集团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2,066万股,并承诺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锡柱;
经营范围: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本次发行前,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372.41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1.26%。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未与发行人发生重大交易,本次发行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亦无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2,000万股,并承诺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州港大厦4001室;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次发行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未与发行人发生重大交易,本次发行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亦无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1,500万股,并承诺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注册资本:822,782.11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本次发行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未与发行人发生重大交易,本次发行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亦无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1,300万股,并承诺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5、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1901-1908室20层2001-2008室;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
本次发行前,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未与发行人发生重大交易,本次发行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亦无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1,000万股,并承诺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6、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8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磊;
经营范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服务;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前,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未与发行人发生重大交易,本次发行后,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亦无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1,000万股,并承诺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7、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甲1号9号楼213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冬晨;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营销策划;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通讯设备;设备租赁(汽车除外)。
本次发行前,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未与发行人发生重大交易,本次发行后,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亦无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600万股,并承诺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裘凯平基本情况
姓名:裘凯平;
身份证号:310106195402182417;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新昌路215弄3号;
本次发行前,裘凯平先生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裘凯平先生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未与发行人发生重大交易,本次发行后,裘凯平先生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亦无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裘凯平先生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600万股,并承诺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截止2009年5月27日,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
四、本次发行对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发行人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偿债能力得到较大增强,发行人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将得到较大提高。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7,020.00万元,依据发行人2009年3月31日的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静态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资产增加至304,294.46万元,增长比率为18.28%;净资产增加至152,113.80万元,增长比率为44.74%,资产负债率由59.15%下降至50.01%。
(二)本次发行对发行人业务结构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将主要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分别投入纯碱系统节能技改项目、年产30万度复合肥项目以及年产3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项目。三个项目分别是现有业务的技改、扩张以及延伸:
纯碱系统节能技改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改善发行人部分纯碱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的状况,进一步降低发行人目前主营产品纯碱的能耗水平,巩固发行人纯碱生产能耗较低的国内领先地位,充分降低生产成本,在纯碱行业日益加剧的竞争中占据主动,提高发行人盈利水平及盈利能力。
年产30万吨复合肥项目的建设将使复合肥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复合肥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住商复合肥虽然品质高、需求大,但由于生产规模有限而造成目前市场占有率较低的局面将得到有效改善,复合肥产品的竞争优势也将进一步巩固和增强。随着项目逐步达产,复合肥对于发行人利润贡献也将大幅提高,发行人利润相对集中于纯碱产品的局面将得到逐步改善,发行人经营风险进一步降低。
年产3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项目的建设将充分搭建起发行人进入石油化工的发展平台。发行人凭借多年从事基础化工原料生产、开发的经验,利用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副产的液体硫磺生产同属基础化工原料的硫酸,进一步拓宽了发行人业务范围以及利润来源,有助于发行人实现“上、中、下游”产品互动,有“产业链”和“循环经济”特色的产业格局,优化产业结构,这也是发行人执行发展战略、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环节。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海湾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由38.94%下降至34.26%,但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并且发行人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影响发行人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与此同时,本次发行后新投资者的引入,将使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发行人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四)本次发行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海湾集团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及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及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后,由于化工行业就近取材的特点,发行人年产3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项目产出的硫酸及蒸汽可能会有部分将按照市场手段销售给青岛附近下游行业的关联方,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方辉;
办公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联系人:邹怀基;
联系电话:0532-84822574;
传真:0532-8481540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九层;
保荐代表人:严琦、花宇;
项目协办人:赵亮;
项目经办人:梁辰、黄立甫、周成、范淼;
联系电话:010-84183357;
传真:010-84183221。
(三)发行人律师: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企业名称: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负责人:栾少湖;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西路52号丙;
经办律师:房立棠、徐鹏;
联系电话:0532-83896160;
传真:0532-83896160。
(四)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王晖;
办公地址:青岛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26-27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正嘉、孙涌;
联系电话:0532-85796515;
传真:0532-85796515。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46号);
(二)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关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五)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2009)汇所验字第5-003号及《验资报告》(2009)汇所验字第5-002号;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七)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青岛碱业董事会办公室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都证券办公地址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3日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股票代码:600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2、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青岛碱业、上市公司 指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集团 指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实业 指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信集团及国信实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国信集团通过认购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增持青岛碱业2,000万股股份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指 2009年6月23日签署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崔锡柱;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200020000529;
税务登记证:37020267528950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名称: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30937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张镇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200018035214;
税务登记证:37020226463013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及投资;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389396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国信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国信实业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除青岛碱业以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信集团持有国信实业100%的股权,具体关系如下:
■
第二节 持股目的
经过对青岛碱业的持续跟踪研究,国信集团认为青岛碱业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因此,参与认购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000万股,认购价格为4.84元/股,以分享青岛碱业的投资收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信集团及国信实业尚未有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加其在青岛碱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相关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信集团直接持有青岛碱业2,000万股股份,占青岛碱业股本总额的5.05%。除此之外,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国信集团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国信实业间接持有青岛碱业372.41万股股份,占青岛碱业股本总额的0.94%。因此,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国信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青岛碱业5.99%的股份。
二、权益变动方式
经青岛碱业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中国证券会证监许可[2009]346号《关于核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国信集团以现金认购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占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的5.05%,发行价格为每股4.84元。国信集团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青岛碱业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青岛碱业发生重大交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与青岛碱业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青岛碱业之间尚无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青岛碱业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崔锡柱
签署日期:2009 年 6月 23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建辉
签署日期:2009 年 6月 23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国信集团及国信实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国信集团及国信实业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国信集团认购青岛碱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同。
附表一: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崔锡柱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建辉
日期:2009年6月23日
序号 | 机构名称 | 配售价格 (元/股) | 配售数量(万股) | 承诺限售期(月) |
1 |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 4.84 | 2,066 | 36 |
2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4 | 2,000 | 12 |
3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4 | 1,500 | 12 |
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4 | 1,300 | 12 |
5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4 | 1,000 | 12 |
6 |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4 | 1,000 | 12 |
7 | 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4 | 600 | 12 |
8 | 裘凯平 | 4.84 | 600 | 12 |
序号 | 机构名称 | 配售价格 (元/股) | 配售数量(万股) | 承诺限售期(月) |
1 |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 4.84 | 2,066 | 36 |
2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4 | 2,000 | 12 |
3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4 | 1,500 | 12 |
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4 | 1,300 | 12 |
5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4 | 1,000 | 12 |
6 |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4 | 1,000 | 12 |
7 | 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4 | 600 | 12 |
8 | 裘凯平 | 4.84 | 600 | 1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 比例 | 持股总数 (万股) | 股份性质 | 可上市交易情况 | |
上市时间 | 数量(万股) | |||||
1 | 海湾集团 | 38.94% | 11,492.73 | 限售流通股 | 2009-06-30 | 1,475.63 |
限售流通股 | 2010-06-30 | 8,541.47 | ||||
流通股 | --- | 1,475.63 | ||||
2 | 青岛天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5.35% | 1,442.50 | 限售流通股 | 2009-06-30 | 218.00 |
流通股 | --- | 1,224.50 | ||||
3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1.26% | 372.41 | 流通股 | --- | 372.41 |
4 | 青岛凯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98% | 290.48 | 流通股 | --- | 290.48 |
5 | 陈景庚 | 0.39% | 114.25 | 流通股 | --- | 114.25 |
6 | 岑文龙 | 0.31% | 90.32 | 流通股 | --- | 90.32 |
7 | 顾文明 | 0.22% | 65.75 | 流通股 | --- | 65.75 |
8 | 迈欧商贸 | 0.21% | 61.00 | 流通股 | --- | 61.00 |
9 | 吴瑞林 | 0.20% | 58.99 | 流通股 | --- | 58.99 |
10 | 张跃国 | 0.18% | 51.65 | 流通股 | --- | 51.65 |
- | 合计 | 47.57% | 14,040.08 | --- | --- | 14,040.08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 比例 | 持股总数 (万股) | 股份性质 | 可上市交易情况 | |
上市时间 | 数量(万股) | |||||
1 | 海湾集团 | 34.26% | 13,558.73 | 限售流通股 | 2009-06-30 | 1,475.63 |
限售流通股 | 2010-06-30 | 8,541.47 | ||||
限售流通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2,066.00 | ||||
流通股 | --- | 1,475.63 | ||||
2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5% | 2,000.00 | 限售流通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2,000.00 |
3 | 青岛天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3.64% | 1,442.50 | 限售流通股 | 2009-06-30 | 218.00 |
流通股 | --- | 1,224.50 | ||||
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8% | 1,300.00 | 限售流通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1,300.00 |
5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8% | 1,060.00 | 限售流通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1,060.00 |
6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53% | 1,000.00 | 限售流通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1,000.00 |
7 |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3% | 1,000.00 | 限售流通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1,000.00 |
8 | 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2% | 600.00 | 限售流通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600.00 |
9 | 裘凯平 | 1.52% | 600.00 | 限售流通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600.00 |
10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0.94% | 372.41 | 流通股 | --- | 372.41 |
- | 合计 | 57.95% | 22,933.64 | --- | --- | 22,933.64 |
股份性质 | 本次发行前 | 变动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国家股 | 100,170,939 | 33.94% | 0 | 100,170,939 | 25.31% |
2、国有法人股 | 2,180,042 | 0.74% | 56,660,000 | 58,840,042 | 14.87% |
3、其他内资持股 | 188,487 | 0.06% | 44,000,000 | 44,188,487 | 11.16%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02,539,468 | 34.74% | 100,660,000 | 203,199,468 | 51.34%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2,586,742 | 65.26% | 0 | 192,586,742 | 48.66%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92,586,742 | 65.26% | 0 | 192,586,742 | 48.66% |
三、股份总数 | 295,126,210 | 100% | 100,660,000 | 395,786,210 | 100%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权 | 公司任职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崔锡柱 | 男 | 中国 | 青岛市 | 无 | 董事长 | 无 |
王建辉 | 男 | 中国 | 青岛市 | 无 |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国信实业总经理 |
王信民 | 男 | 中国 | 青岛市 | 无 | 董事 | 国信实业董事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权 | 公司任职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王建辉 | 男 | 中国 | 青岛市 | 无 | 董事兼总经理 | 国信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王信民 | 男 | 中国 | 青岛市 | 无 | 董事 | 国信集团董事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
股票简称 | 青岛碱业 | 股票代码 | 60022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72.41万股 持股比例: 1.2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372.41万股 变动比例: 5.9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