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6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所有议案:
1、关于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万元,占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16902.26万元)的8.55%,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从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关于公司为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宁国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限陆年。公司同意为该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09-18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3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09-1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000万元(不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房按揭贷款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简述
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环保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宁国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整,期限陆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为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担保期限陆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住址:宁国市宁城北路翠竹家园12幢101室,法定代表人:姚自然,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开发。2008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65.56万元,负债165.5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08年与安徽省宁国市建设委员会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宁国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期三十年,该项目是宁国市重点工程,项目总设计规模8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4万吨/日,一期预计总投资5200万元。目前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80%,已完成投资2,332万元。项目预计2009年9月竣工试运营。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宁国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该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该项目正式运营后收入稳定,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不存在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不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7%,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