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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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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开通公司网上直销渠道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东莞银行为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中银货币基金有条件申购的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北京、上海分公司获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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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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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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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09年06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115             证券简称: ST东航                编号:临2009-04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 年6月23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487号《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3,737.5万股A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核准批复内容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尽快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公司章程内容变更等事宜,并将按照发行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联系方式:

      1、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刘珂滨、吴红日

      联 系 人:丛孟磊、孙建华

      联系电话:010-84588583

      传 真: 010-84865023

      2、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祝平

      联系电话:021-22330920

      传 真:021-62686116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 600115             证券简称: ST东航                编号:临2009-04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要约收购

      义务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6月23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的通知,东航集团于2009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556号《关于核准豁免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会同意豁免因东航集团(含境外全资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的143,737.5万A股、143,737.5万H股,而应由东航集团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