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刘俊良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分的公告
2009年06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9—019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刘俊良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6月23日,本公司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9]51 号《关于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刘俊良副董事长给予处分的决定》。由于本公司副董事长刘俊良自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2月6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29,900股,占总股本的2.28%,累计成交金额为18,068,805.15元。在减持过程中,没有及时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导致未能及时对外披露相关减持信息。刘俊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刘俊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本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就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自查,并制订以下措施,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本公司将敦促、提醒其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规定。
2、同时公司将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