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6月2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2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和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25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3,574.7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76,943,809.57元,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166,780,234.8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期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0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
(1)选举刘兆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2)选举黄志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3)选举郑新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4)选举刘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5)选举卞志航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6)选举陈富贵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7)选举李震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8)选举黄旭晖女士为公司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9)选举郑雳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同意以上当选的三位独立董事刘兆才先生、黄志刚先生、郑新芝先生和当选的六位董事刘捷明先生、卞志航先生、陈富贵先生、李震先生、黄旭晖女士、郑雳先生共计九位成员一起组成福日电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09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1日止。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选举周民贤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2)选举张亚明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3)选举连占记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同意以上当选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周民贤先生、张亚明先生、连占记先生和福日电子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二位职工代表监事赖明东先生、郑仁敏女士共计五位成员一起组成福日电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09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1日止。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13,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9—007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9—016号)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会议还听取了李常青先生、陈壮先生、黄颂恩先生三位独立董事所作的关于福日电子2008年度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9—02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2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9年6月22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刘捷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选举刘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由刘捷明先生、刘兆才先生、黄志刚先生、郑新芝先生和郑雳先生5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并推举刘捷明先生为召集人,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同意由刘兆才先生、黄志刚先生和刘捷明先生3名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并推举刘兆才先生为召集人,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工作。
同意由黄志刚先生、郑新芝先生和李震先生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并推举黄志刚先生为召集人,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同意由郑新芝先生、刘兆才先生和黄旭晖女士3名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推举郑新芝先生为召集人,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1,78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两笔分别为500万元人民币和1,28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均为壹年。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9—02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2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9年6月22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赖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同意选举赖明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