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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版: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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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有望破解合同难题
    如何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关于2009年广东省、厦门市、海南省政府债券
    上市交易的通知
    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关于2009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厦门市政府债券和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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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有望破解合同难题
    2009年06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杨晶
      ⊙本报记者 杨晶

      

      记者从知情人士获悉,一直以来束缚券商集合资产管理发展、困扰券商和银行的纸质合同问题,将有望通过电子签名合同的方式得以解决。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发布了这一新合同方式的相关指引,在券商间征求意见。

      

      纸质合同成大难

      合同问题何以难倒券商?据了解,目前,券商集合理财在自身营业网点、代销银行网点发行。与基金不同,集合理财这种私募类资产管理产品,客户、券商、托管人之间必须通过签订三方合同来确定契约关系,目前绝大多数产品的合同都是纸质型。投资者在券商网点购买集合理财的合同,需要券商和托管银行总部分别签署盖章,然后再返回投资者。而当投资者在银行网点购买时,签订的纸质合同也还必须返回至券商资产管理部门。

      据了解,目前从银行销售的这类合同回收率并不高。一位券商资产管理人士告诉记者,国内银行的网点多达上万,找银行托管、代销,集合理财产品的销售范围确实扩大了,但是纸质合同回收的难度也就此加大了。“这些合同要最终汇集到银行总部,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只(集合理财)产品销售一个月时间,但合同回收的过程有时候需要半年的时间,能回收60%的合同已算很好了。”

      另一位同业人士还表示,银行客户经理并没有因为整理、回收这类合同而获得额外收入,他认为银行帮助券商回收合同也欠缺动力。如果收回的合同中出现委托人信息残缺,券商更是无法联系客户。

      纸质合同回收难度大、回收率不高,券商资产管理人士反映,这不仅影响了券商资产管理的效率,也给券商合规管理增添了不小的难度。为了保证较高的合同回收率,少数券商主动采取偏谨慎的发行策略,产品销售效果也受到了影响。

      

      电子签名合同应运而生

      去年10月,国信金理财4号集合理财计划率先试行了“合同电子化”,经管理人和托管人盖章并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合同,投资者可在网上阅读、签署,即可完成。不仅高效、便利,电子合同也避免了纸质合同在保管过程中可能出现丢失和损毁的风险。券商资产管理人士认为,实行这一模式早已没有技术上的障碍,目前正需要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沉寂8个多月后,“合同电子化”的进程又有了新的进展。证券业协会于今年6月15日向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券商资产管理普遍面临纸质合同问题破解开始进入倒计时。

      征求意见稿显示,每个集合理财计划有一份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由管理人、托管人共同签署后提交公证机关公证,随后再由券商管理人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备查,不得随意更改。客户作为委托人,可以通过券商、代理推广机构的网上交易或柜台系统,以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电子签名合同,并打印有效签署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国信金理财4号的模式略有不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中登公司将作为第三方,负责电子签名合同的保管、流转及查询服务,其中还增加了合同数据的反复核对过程。

      多家券商对该征求意见稿给予了肯定意见,他们认为,集合理财今年加速获批、扩容,从侧面透露出管理层对券商集合理财发展的十分关注。待纸质合同问题真正破解之后,券商集合理财将正式步入高效、便利的网上销售时代,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将又少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