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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版: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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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居间人全国性普查启动
    深交所将举办创业板培训班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有望破解合同难题
    如何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关于2009年广东省、厦门市、海南省政府债券
    上市交易的通知
    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关于2009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厦门市政府债券和海南省
    政府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账户与深市主板账户合并事项的公告
    中信金通提醒投资者防诈骗
    标普牵手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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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居间人全国性普查启动
    2009年06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叶苗
      ⊙本报记者 叶苗

      

      在《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后,期货居间人的管理问题成为了热点。据记者了解,近日,由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期货行业居间人和手续费现状”调研普查已经展开,关于期货行业居间人现实状况的调查问卷已经发到各家期货公司。从记者拿到的问卷上看,这次调查涵盖了居间人的总体情况、业务运作方式、管理方法、期货公司的观点和建议等,并提及了居间人管理办法。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调查可以为有关方面提供政策建议,为解决期货居间人问题找出合理途径。

      

      调查范围相当广泛    

      据了解,此次调查是为了充分发挥协会自律、服务、传导作用,推动解决会员关心的行业期货居间人和手续费问题。中期协根据2009年度工作安排,拟在前期实地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开展对期货居间人和手续费现状的调研普查和基础资料采集工作。中期协要求会员公司在7月7日前将调查问卷及数据报表反馈至协会。

      从调查问卷上看,这次调查覆盖的范围相当广泛。在“总体情况”栏目中,中期协要求公司提供自然人居间人数量、机构居间人数量、居间人开发代理的客户权益、居间人开发代理的客户总成交额、居间人佣金返还、与居间人有关的纠纷总数等具体数据。在“业务运作方式”栏目中,要求公司对居间人绩效考核方式进行详细表述(如采用底薪制,多少起薪,业务量达到多少返佣多少,奖励方案等等)。在“居间人管理”栏目中,要求回答“公司是否允许雇佣的非本公司正式员工持有公司名片,对外宣称是本公司的员工”、“公司是否采取措施使投资者明确居间人身份?”等具体问题。

      对于“居间人管理办法”,问卷也有涉及。比如有一项“下列解决当前‘居间人问题’的途径,认为最合理的”,给出了三个答案,一是“居间人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应出台居间人管理办法,明确其法律地位,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二是“取消‘居间人’,一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可以员工化”;三是“其他”。

      

      业内呼吁统一管理办法

      对于中期协组织的这次普查,一些业内人士猜测其是为日后出台《居间人管理办法》做准备。此前也有消息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这一条例。在此前召开的中期协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上,与会理事就进一步发挥协会作用,推动期货行业发展,加快推动解决居间人、手续费恶性竞争等关系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会员关心的焦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普查跟能否出台管理办法并非有直接关系,但毕竟可以给决策层提供一个参考,”一名期货公司老总表示,居间人问题在行业内比较敏感,业内也一直有出台统一的居间人管理办法的呼吁。国家目前对期货居间人的管理没有相应的规定,在居间人资格认定、市场准入行为规范方面存在空白点。居间人的定位、角色、监管等话题,尽管业内有反复提及,但始终没有明确法规出台。 “应该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据了解,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涉及居间人管理的自律公约,为这一问题的解决展开探索。日前,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制定了《上海地区期货居间业务自律管理实施细则》,其中表示,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约定为居间人提供居间报酬。期货经营机构向居间人提供居间报酬的返佣比率不得高于公会每季度公布的平均返佣率。

      《广东期货业自律公约》也对居间人管理做出相应规定,要会员定期如实向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报备居间人基本资料,加强对居间人的管理,明确居间人只能接受一家期货经营机构的委托。凡属居间人介绍引进客户,均应向客户揭示居间人身份,签署《居间人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