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进行短线交易股份的公告
2009年06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09-3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进行短线交易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通知并经本公司核实,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京海")于2009年6月3日收到本公司派发的2008年度分红款后,当天即用分红款买入本公司股份1,550,000股,成交价格为19.56元,并于6月4日再次买入本公司股份320,000股,成交价格为19.41元。由于河北京海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于6月22日卖出本公司股份165,400股,成交均价为19.648元。
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9条的有关规定,河北京海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该公司已承诺将卖出165,400股本公司股份所获收益上缴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单位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有关规定的培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出发生。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