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北江支行申请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万元整,期限叁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以该公司名下的相关资产(含动产和不动产)提供抵押。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1、同意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北江支行申请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万元整;2、同意公司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北江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下列管理制度:《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详细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将原投入“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的剩余募集资金2,677.84万元转为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接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见附件),主要内容是: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将募集资金4920万元以增资扩股方式投入该公司,用于该公司“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自实施以来,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陆续投入了技改资金2242.16万元,仍剩余2677.84万元未投入。鉴于前期投入已初见成效,完成了11×7米大型燃油退火炉一座,购进了7米数控立车1台,10米数控卧车1台,数控电火花切割机2台,数控气割机1台,定子匝间耐压冲击仪1台,14米长轴车床磁栅尺数显系统一套以及对一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等。另外,还完成了线圈车间搬迁与场地改造工程。当前,该公司实现了生产“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的能力,其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地位。目前,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货款回笼出现滞后现象,影响该公司流动资金量,不利于该公司的生产发展,特申请将剩余未投入“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2677.84万元转为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为有利于支持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现提议同意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将投入该公司原用于 “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2677.84万元转为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09年7月10日上午9:30在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将原投入“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的剩余募集资金2,677.84万元转为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3日,所有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9年7月9日前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我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4500
电话:0753-3338549
传真:0753-3338549
联系人:周小华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我 单位/本人 出席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9-01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0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0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6月23日在公司本部六楼二号会议室召开。同日,列席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来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北江支行申请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万元整,期限叁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以该公司名下的相关资产(含动产和不动产)提供抵押。
经与会监事审议:1、同意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北江支行申请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万元整;2、同意公司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北江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
二、关于将原投入“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的剩余募集资金2,677.84万元转为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接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见附件),主要内容是: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将募集资金4920万元以增资扩股方式投入该公司,用于该公司“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自实施以来,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陆续投入了技改资金2242.16万元,仍剩余2677.84万元未投入。鉴于前期投入已初见成效,完成了11×7米大型燃油退火炉一座,购进了7米数控立车1台,10米数控卧车1台,数控电火花切割机2台,数控气割机1台,定子匝间耐压冲击仪1台,14米长轴车床磁栅尺数显系统一套以及对一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等。另外,还完成了线圈车间搬迁与场地改造工程。当前,该公司实现了生产“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的能力,其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地位。目前,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货款回笼出现滞后现象,影响该公司流动资金量,不利于该公司的生产发展,特申请将剩余未投入“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2677.84万元转为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为有利于支持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现提议同意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将投入该公司原用于 “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2677.84万元转为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以上两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9-02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贰仟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壹亿壹仟叁佰贰拾伍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申请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北江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前称: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是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95.33%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始建于1958年, 20世纪70年代开始成为机械部八个专业生产水电设备的工厂之一,1999年企业改制重组成立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以生产水轮发电机组为主的国家骨干企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以竞价方式受让该公司90%股权,并于2006年8月对其实施单方增资扩股,增资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90%增至95.33%。2009年5月20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广东省韶关市十里亭;法定代表人:黄子丹;注册资本:3,078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轮发电机组等。
截止2009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37,288万元,总负债27,880万元,净资产为9,4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77%,主营业务收入3,559万元,净利润52万元(未经审计)。
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本次贷款贰仟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申请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北江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
四、提供担保目的
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是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95.33%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贰拾伍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0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3.55%。均是为子公司的担保。均为未逾期担保。
五、查文件目录
1、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