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万丽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刘新安
电话:(010)65557066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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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光伟
电话:(010)66223236
传真:(010)66223314
客服电话:(010)96169(北京)、(022)96269(天津)、(021)53599688(上海)、
(029)85766888(西安)
公司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联系人:刘丰
电话:(010)85238421
传真:(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址:www.lhzq.com
11)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4784836
传真:(025)84784830
客服电话:400-888-8918
公司网址:www.thope.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010)4008 - 888 - 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王序微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63410340
传真:(021)63410456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010)6518675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020)961133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1)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电话:(025)83367888-4201
传真:(025)83320066
客服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武汉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客服电话:400-800-8999或027-85808318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728
传真:(0531)8128373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25)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 87925129
传真:(0571) 87925129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2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电话:(0351) 8686703
传真:(0351) 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2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825555
传真:(0755)23982898
客服电话:(020)96210
公司网址:www.essences.com.cn
28)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21)50586660-8966
传真:(021)50819897
客服电话:(021)52574550、(0519)88166222、(0379)64902266、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3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 号广汇国贸大厦10楼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 号广汇国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 耿铭
电话:(0371)65585670 65585550
传真:(0371)65585670 65585550
客服电话:(0371)967218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3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人:黄枫
电话:(021)62470157
传真:(021)62470244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3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11、1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 84183389
传真:(010) 64482090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3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511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4)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王勤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62294608
传真:(010)62296854
客服电话:(010)62294600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37)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服电话:(0791)6768763
公司网址:www.scstock.com
3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39)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gfhfzq.com.cn
4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陈培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21)24126000
传真:(021)24126150
经办律师:靳庆军、黄晓黎
联系人:黄晓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
六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2009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友邦华泰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82号)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三)募集方式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和中国工商银行、华泰证券等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开通范围和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具体销售城市名单、销售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及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集和认购的具体事宜仔细阅读《友邦华泰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四)募集期限
本基金自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29日公开发售。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如果本基金在上述时间段内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或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延长基金份额发售的时间,本基金可继续销售,但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七)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以初始面值发售。
(八)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方法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
(2)销售网点(包括直销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3)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消。
(4)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3、认购的限额
(1)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2)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 代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直销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认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2%。
认购金额(元) | 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 100万 | 1.2% |
100万≤认购金额< 300万 | 1.0% |
300万≤认购金额< 500万 | 0.4% |
认购金额≥500万 | 1000元/笔 |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将导致有效认购金额低于申请认购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申请认购金额对应费率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
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募集期间会计师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销售费及市场推广等支出,不计入基金资产。
5、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10)/1.00=9,891.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91.42份基金份额。
(九)募集资金及利息的处理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利息的计算和折算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合同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2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投资者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直销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份额、余额以及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下转C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