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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利用旧材质”造假,是指作伪者直接采用与拟造假书画署年相符的,或相对接近“客观真实”的旧纸绢做为材质来赝制成品,也有的是选取或真或伪的古旧书画原件进行改制,有的还将原古旧书画裱件上的纸、绢、绫与轴头拆卸下来重新装配到新制作的伪作外围。
造假者之所以要在作伪时还要兼顾着策划“利用旧材质”,追根究底,是现在书画鉴藏圈中尚有许多人在鉴定时过于看重材质的内容,还有人则运用某种先进的仪器来分析检测被鉴定物材质的真实性,或确定材质的生成年份,最后来判断被检测书画的真伪。笔者认为这样的鉴定思路极其错误,十足是鉴定方法的“本末倒置”。诚然,造假者是最希望看到这一幕的,因此就来了个将计就计。
那么有关书画材质与真伪鉴定的焦点问题体现在哪里呢?它与笔者以前说过的“印章不死”规律较类似。迄今我们几乎还没有任何充足的理由可以证明书画材质它不会在相对长的时间“传世”。我们暂且不论未被使用过的书画材质在保管有方(据说即使保管无方也具有被造假者利用的价值)时它们能存在多久;就只说已被使用过的既成事实上系伪作的材质吧,基于历朝历代都存在书画造假的“利用旧材质”现象,因此书画材质的“历史遗留问题”当然就显得十分突出。笔者甚至于敢做这样的推测,明清时期的许多纸绢类的书画材质,也许就是因为造假行为的客观存在有意无意得以保存到现在。
在南方某拍卖行2006年春季拍卖中,见图1,此件貌似古代“佚名”画的成品被投拍,其实它吸引笔者的不是画工而是材质,所画旧绢本的生成年代像是到了明代或更早一些,仔细看画面还有严重残损;笔线与造型均较隐约,显不清晰状。不过无论如何材质终究只是材质,它对真伪鉴定的意义是很有限的。缘于笔者学画期间曾对图1成品的母本图2——宋代无款名画《碧桃图》已临摹过好多遍,因此鉴定结论便不言而喻。现在笔者猜测该造假者打的是这样的主意:反正造的是“佚名”类型古画的假,当鉴定者只看材质判断它到了什么“代”(“到代”是收藏界俗语,意指材质生成年份与某书画的署年及作者的生活年代相符),那成品就是“那个年代画的”。说穿了这是一种带有一定程度模糊性的造假,它是有意为那些幻图捡漏者留下想像空间。
对于“利用旧材质”造假的辨识,笔者认为我们决不能把实现正确鉴定的希望寄托于赝造书画伪作的人都是低智商(现实或许恰恰相反)。每当我们去鉴定基本属“精神产品”的书画时,还是应尽可能少在纯系物质范畴的材质上动过多的脑筋,相对漠视被鉴定物的材质或许就意味着绝对地重视笔墨、造型等要素,那岂不更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