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2日以传真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09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9年6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该借款为借新还旧。公司向其借款人民币149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9年6月25日至2010年6月25日,利率为6.903%。上述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加质押。其中:1、公司提供海口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南楼、北楼第一层裙楼;北楼第二层裙楼;南楼、北楼5-11层;配电房、设备房、洗衣房、员工食堂等,面积共27347.45平方米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2、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35,672,629股质押给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6月25日。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25日
股票简称:罗顿发展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09-010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6月24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134,074,708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54%)于2009年6月24日起解除质押,解除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2009年6月26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135,672,629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于2009年6月25日起质押给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该质押是为本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借款人民币14900万元而作的担保。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