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57号(上海市宛平剧院)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211人,代表股份 162,945,11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820,404,488股的19.861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风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2,250,652 | 91,310 | 603,157 | 99.5738% |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2,147,542 | 133,855 | 663,722 | 99.5105% |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2,177,382 | 91,810 | 675,927 | 99.5288% |
4、审议《公司2008年度分配方案(草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1,947,647 | 388,795 | 608,677 | 99.3878% |
5、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2,177,382 | 91,310 | 676,427 | 99.5288% |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2,299,654 | 136,855 | 508,610 | 99.6039% |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2,302,154 | 91,310 | 551,655 | 99.6054 % |
8、审议《关于延长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2,302,154 | 121,810 | 521,155 | 99.6054% |
9、审议《关于延长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2,945,119 | 162,302,154 | 133,855 | 509,110 | 99.6054% |
上述第1-6项、8-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吴宝琛律师、傅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九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