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江山股份
股票代码: 60038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签署日期: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沈阳化工研究院的权益作为出资投入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取得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化工研究院持有的江山股份29.5%的股份,前述出资行为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五、本次股份转让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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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刘德树
注册资本:39,800,000,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42135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1782493-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投资管理;石油炼制、加油站、仓储的投资管理;化肥、种子、农药及农资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投资管理;橡胶、塑料、化工原料、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的研制开发和投资管理;矿产资源、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酒店、房地产开发、物业的投资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271782493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595688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中化股份设立于2009年6月1日,系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358号),由中化集团与中远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化集团持有本公司98%的股份,中远集团持有本公司2%的股份。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中化集团,中化股份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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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化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成立于1950年,前身为中国进口公司,1961年更名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2003年全称更名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集团目前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10000000000041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16,605.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德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中化集团的主营业务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化肥内贸经营,境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天然橡胶,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对外派遣实施承包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危险化学品生产;一般经营项目:组织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炼制、加油站和石化仓储及物流的投资管理,组织化肥、种子、农业等农业投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橡胶、塑料、化工原料、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投资及管理,金融(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等)投资及管理,组织酒店、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及经营和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简要三年财务状况
中化股份于 2009年6月1日成立,设立至今不满三年。中化股份控股股东中化集团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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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情况
中化股份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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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5%以上权益的基本情况
1、中化集团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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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化集团持有境内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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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股份为新设立的股份公司,除依据中化集团整体重组改制方案需将中化集团拥有权益的部分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股权作为出资注入中化股份的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化股份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持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收购决定
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系为中化集团实施整体重组改制、履行出资义务。本次股份转让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如下:
1、2008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1443号),批准中化集团整体重组改制方案;
2、2009年5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358号),批准中化集团联合中远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中化股份;
3、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447号),批准中化集团以其持有的中化国际股份、持有的沈阳化工研究院股权和其他资产向中化股份出资。为实施本次出资,中化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化国际55.17%的股份和沈阳化工研究院100%的股权转让给中化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江山股份的股份或者处置所拥有权益的股份(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转让除外)。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山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化集团通过中化国际和沈阳化工研究院间接持有江山股份58,406,726股股份,占江山股份总股本的29.5%,中化国际为江山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中化股份将间接持有江山股份29.5%的股份,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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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化股份除获得中化集团间接持有的江山股份的权益,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需报送批准的部门
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447号),批准中化集团以其持有的中化国际股份、沈阳化工研究院权益及其他资产向中化股份出资。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为间接收购,中化集团转让的中化国际55.17%股份和沈阳化工研究院100%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间接转让的江山股份的股份亦不存在法律规定或根据相关协议规定禁止转让予中化股份间接控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任何附加特殊条件、亦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化集团除通过中化股份间接持有江山股份上述权益外,不再通过其他方式拥有江山股份其他权益。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转让系因中化集团实施整体重组改制、履行出资义务,将其持有的中化国际55.17%的股份及沈阳化工研究院100%股权作为出资投入到中化股份,因此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问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对江山股份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化股份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江山股份的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江山股份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化股份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江山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者与江山股份购买、置换资产有关的重组计划。
三、对江山股份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化股份没有对江山股份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对江山股份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化股份没有对江山股份的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江山股份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化股份没有对江山股份的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江山股份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化股份没有对江山股份的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七、对江山股份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化股份没有对江山股份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江山股份独立性影响的分析
本次股份转让对江山股份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中化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江山股份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江山股份的独立经营能力,坚持与江山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机构方面均实现独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江山股份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潜在同业竞争及解决方案
江山股份的主要业务包括农药、化工和树脂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农药产品主要有敌敌畏、草甘膦、敌百虫、丁草胺、乙草胺等;化工产品主要为烧碱,树脂产品主要为PVC。敌敌畏主要销售地区为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河南、山东等;草甘膦主要出口境外;烧碱主要销售地区为南通、张家港及常熟地区;PVC主要销售地区为南通、浙江温州、苏南地区。
本次股份转让系因中化集团实施整体重组改制、履行出资义务,将其持有的中化国际55.17%的股份及沈阳化工研究院100%股权作为出资投入到中化股份。中化集团实施整体重组改制后,中化集团、中化股份主要从事投资和对其下属企业包括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管理,没有直接从事与江山股份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同时,中化集团、中化股份所属其他子公司也不存在与江山股份核心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与江山股份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
中化股份自2009年6月1日成立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与江山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中化集团与江山股份之间存在的重大关联交易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中化股份、中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江山股份及其子公司除外)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江山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江山股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2008年12月8日,江山股份与中化国际签署了《原药和制剂专有技术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江山股份将通过银行贷款、自有资金、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分两次向中化国际支付专有技术许可费总计5,964万元,获得中化国际有关酰胺类除草剂原药专有技术和制剂专有技术的许可使用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中化股份、中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江山股份及其子公司除外)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曾与江山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中化股份、中化集团不存在更换中化国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江山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安排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中化股份、中化集团不存在对江山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江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中化股份不存在买卖江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前6个月内买卖江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中化集团和中远集团不存在买卖江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江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中化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江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中化集团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中化股份于 2009年6月1日成立,设立至今不满三年。中化股份控股股东中化集团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中化集团2006-200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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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化集团2006-2008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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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化集团2006-2008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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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中化集团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中化集团聘请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化集团及其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09]第1009号),认为中化集团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化集团2008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2008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中化集团2008年度主要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的说明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控股子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采用的是分币记账制,日常核算分别按不同币别填制会计凭证、设置和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公司在核算需以两种货币进行反映的业务时,按交易时点汇率以“货币兑换”科目核算各币种账务,年末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卖中间价,将各币种的“货币兑换”差额,计入当期汇兑损益。
对于境外经营的子公司,根据其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确定记账本位币,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1、本报告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报表项目中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除弃置费、职工辞退补偿费采用现值计量外,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2、计量属性在报告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报告期内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以下简称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六)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子公司,本年编制折合人民币会计报表时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本位币。
损益类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的有关发生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对现金流量表中的有关收入、费用各项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有关长期负债、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的增减项目,按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有关资产的净增加额项目按照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由于汇率不同产生的折算差额,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
(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或承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特征,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会随意变更。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大金额是指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金额而言),则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任何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其他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当发生减值迹象时,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则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该比例反映各项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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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视下列情况而定:
应收非关联方的款项,金额较大、收回有困难的,结合实际情况和经验计提专项坏账准备。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外,下列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其它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根据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时,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它收回方式的。
下属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以《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确定的资产风险分类标准为基本依据,采用资产风险分类法,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信托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分为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一般准备,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呆账准备金计提范围的资产按最低提取比例1%提取。专项准备,按照五级分类对债权资产、权益资产、其他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计提用于弥补专项损失(减值)的准备。
信托公司资产损失准备计提原则:应首先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呆账准备金计提范围的资产按最低提取比例1%提取;然后根据资产分类标准,对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资产计提2%-100%损失(减值)准备金。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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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子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每年6月、9月、12月集中对资产负债表日内的融资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融资租赁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即减值事项)。按事件对融资租赁资产的影响程度,明确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五级。
对于正常类和关注类资产,远东租赁采用资产组进行组合性测试,未来现金流量的估算是参考与该资产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类似的租赁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定,加入当前期市场因素进行修正,确定租赁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减值,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次级、可疑和损失等风险类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八)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在研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产品等。
2、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3、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核算;存货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计价的,期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领用包装物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存货在销售时,将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入营业成本。
6、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7、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工程按照累计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和累积确认的合同毛利(亏损)扣除已经办理结算的价款以及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后的净额列示。
建造合同工程累计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和累计确认的合同毛利(亏损)超过累计已经办理结算的价款部分在存货中列示为“已完工未结算”;累计已经办理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和累计确认的合同(毛利)部分在预收账款中列示为“已结算未完工”。
(九)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企业、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采用吸收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控股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债券及权益工具的发行费用除外)。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支付价款中含有已宣告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计入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2)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期投资损益为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对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1、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2、种类、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计提折旧或摊销。
3、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一)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标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一般为3年以上),固定资产的成本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以资本化的金额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折现率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从事石油开采,矿产开采,石油炼制行业的企业,在确定其特定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将弃置费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同时确认相应金额预计负债。在对弃置费进行折现时,折现率一般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即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率(原值的0%-5%)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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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使可能流入公司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否则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1)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2)使产品的质量实质性提高;
(3)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期末按各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二)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确认转入固定资产,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暂估转入固定资产,按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并停止利息资本化。
期末对公司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况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
大的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
(十三)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金额(包括买价、手续费、律师费、注册费等相关费用)入账;对接受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各种无形资产在其有效期内按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按10-50年摊销;
2、职工住房使用权按10年摊销;
3、办公楼使用权按20年摊销;
4、商标续展费按10年摊销;
5、房屋产权证按5年摊销。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本化。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期末按单个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况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四)生物资产核算方法
1、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主要包括经济林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2、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3、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1、计算机软件按3年摊销;
2、信息部教室改造按3年摊销;
3、加油站租金按2-14年摊销;
4、固定资产修理费按5-20年摊销。
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限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之间较短的期限内进行分摊。
(十六)长期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按照企业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将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十七)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数量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十八)职工薪酬及辞退福利
1、职工薪酬的确认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辞退福利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对内部退休人员支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应当满足的条件:
1、内部退休计划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已实施,不包括在首次执行日之后批准实施的内部退休计划;
2、内部退休人员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者工龄已满30年的企业职工;
3、内部退休人员支出仅包括自首次执行日至法定退休日企业拟支付给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选择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进行折现,并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预计负债。
对上述内部退休计划人员除参加统一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年限等为上述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并按月发放。公司承担的义务为上述人员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的补偿,属于设定受益计划。
(下转21版)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化股份 | 指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
江山股份 | 指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化集团 | 指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中远集团 | 指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中化国际 | 指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化香港 | 指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
中化国际新加坡 | 指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
外贸信托 | 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中化集团整体重组改制 | 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中化集团整体重组改制方案,中化集团以现金、股权等经营性资产(含中化集团间接持有的江山股份29.5%的股份)出资,联合中远集团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股份转让 | 指作为中化集团向本公司出资的一部分,中化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化国际55.17%的股份、沈阳化工研究院100%的权益(沈阳化工研究院正在进行公司制改制,中化集团将以沈阳化工研究院改制后设立的公司的100%股权向中化股份出资;以下统称“沈阳化工研究院100%股权”)投入本公司,从而导致其间接持有的江山股份29.5%的股份(其中,中化集团通过中化国际间接持有江山股份29.19%的股份;通过沈阳化工研究院间接持有江山股份0.31%的股份)投入中化股份的行为 |
元 | 指人民币元 |
项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总资产 | 135,498 | 108,736 | 69,6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 26,952 | 25,420 | 17,446 |
营业收入 | 308,975 | 229,731 | 184,78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73 | 4,694 | 2,752 |
资产负债率 | 64.7% | 62.5% | 62.2% |
净资产收益率注1 | 17.3% | 18.5% | 15.8%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德树 | 男 | 董事长 | 110108195211305416 | 中国 | 中国 | 否 |
韩根生 | 男 | 董事兼总经理 | 110108195411076830 | 中国 | 中国 | 否 |
潘正义 | 男 | 董事 | 11010819540923545X | 中国 | 中国 | 否 |
冯志斌 | 男 | 董事 | 110108196311160052 | 中国 | 中国 | 否 |
刘孝杰 | 男 | 职工董事 | 110106195102133958 | 中国 | 中国 | 否 |
罗东江 | 男 | 监事会主席 | 110108195408085410 | 中国 | 中国 | 否 |
姜爱萍 | 男 | 职工监事 | 110106195303094270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丰金华 | 男 | 监事 | 370202195603244910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辉 | 男 | 副总经理 | 110105196310177750 | 中国 | 中国 | 否 |
张志银 | 男 | 副总经理 | 110102195703091153 | 中国 | 中国 | 否 |
王引平 | 男 | 副总经理 | 110108196102035458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彬 | 男 | 副总经理 | 210106195808084979 | 中国 | 中国 | 否 |
陈国钢 | 男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350203195912214013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市公司代码 | 持股比例 | 持股单位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600500.SH | 55.76% | 中化集团 |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578.SZ | 22.771% | 中化集团(22.743%)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0.028%) |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 000792.SZ | 18.49% |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1099.SH | 10.002% | 外贸信托 |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411.SZ | 28.08% |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4.89%) |
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 | 00817.HK | 67.16% | 中化香港 |
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 | 00297.HK | 52.72% | 中化香港 |
GMG Global Ltd | SG1H27874756 | 51.00% | 中化国际新加坡 |
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03377.HK | 13.62% | 中化香港 |
金融机构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单位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93.07% | 中化集团 |
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48.72% | 外贸信托 |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49% | 外贸信托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 | 外贸信托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 | 外贸信托 |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中化集团 |
江泰保险经纪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9% | 中化集团 |
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607,120,535.77 | 14,696,656,466.72 | 4,642,261,847.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472,967.39 | 11,559,549.14 | - |
短期投资 | - | 4,378,068,682.50 | 1,046,453,628.61 |
应收票据 | 2,095,006,613.67 | 1,339,942,786.91 | 1,619,767,352.89 |
应收账款 | 12,809,042,969.54 | 16,689,743,910.43 | 10,839,478,486.78 |
预付账款 | 3,044,959,907.10 | 3,787,509,489.14 | 2,486,902,596.03 |
应收股利 | 55,754,793.25 | 6,380,438.75 | 10,760,143.31 |
应收利息 | 39,167,212.12 | 35,967,511.96 | 29,802,742.97 |
其他应收款 | 1,491,680,515.61 | 1,527,549,480.02 | 2,588,894,350.77 |
存货 | 18,219,389,677.61 | 12,651,727,487.35 | 8,786,669,199.08 |
其中:原材料 | 1,022,408,042.28 | 907,993,796.82 | 511,530,150.23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14,361,846,744.78 | 10,016,430,420.80 | 6,219,006,755.5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49,058,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107,485,373.69 | 162,095,452.32 | 163,864,658.83 |
流动资产合计 | 61,553,080,565.75 | 55,287,201,255.24 | 32,263,913,006.74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799,121,192.89 | 2,793,238,835.64 | 329,036,8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05,123.05 | - | - |
长期债权投资 | - | 19,378,173.87 | 58,430,000.00 |
长期应收款 | 9,145,655,098.85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774,816,459.71 | 8,820,410,921.72 | 5,737,641,994.75 |
股权分置流通权 | - | 476,597,503.68 | 476,406,594.59 |
投资性房地产 | 3,751,694,001.97 | - | - |
固定资产原价 | 23,352,888,158.24 | 23,084,696,357.35 | 16,506,237,846.69 |
减:累计折旧 | 5,501,260,087.60 | 5,201,695,953.77 | 3,490,983,212.28 |
固定资产净值 | 17,851,628,070.64 | 17,883,000,403.58 | 13,015,254,634.41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15,340,485.01 | 775,770,175.53 | 631,297,270.05 |
固定资产净额 | 17,736,287,585.63 | 17,107,230,228.05 | 12,383,957,364.36 |
工程物资 | 145,548,506.31 | 123,387,702.27 | 34,519,375.13 |
在建工程 | 9,688,011,284.47 | 8,019,383,684.55 | 5,710,317,401.53 |
固定资产清理 | 1,376,188.76 | 307,566.88 | 27,814.5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509,890,364.55 | 4,265,268.83 | 2,572,404.26 |
油气资产 | 3,618,894,975.59 | - | - |
无形资产 | 4,326,494,908.66 | 1,129,951,432.63 | 615,945,546.29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3,279,835,808.94 | 924,331,949.59 | 501,378,498.39 |
开发支出 | - | - | - |
商誉 | 6,398,022,622.37 | 5,463,680,477.42 | 5,460,530,562.88 |
合并价差 | - | 1,202,254,176.69 | 457,664,317.07 |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 | 319,724,567.96 | 228,602,064.95 | 173,389,219.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68,534,625.59 | 46,373,906.13 | 9,814,438.54 |
递延税款借项 | - | - | 2,074,754.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 861,049,074.63 | 8,013,434,158.89 | 5,897,887,884.16 |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3,945,326,580.99 | 53,448,496,102.20 | 37,350,216,472.41 |
资产总计 | 135,498,407,146.74 | 108,735,697,357.44 | 69,614,129,479.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619,316,545.64 | 15,767,370,326.51 | 9,308,794,589.2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9,462,000.00 | 7,382,291.17 | 8,948,350.00 |
应付权证 | - | - | - |
应付票据 | 2,546,938,908.96 | 2,129,298,782.55 | 2,377,672,415.59 |
应付账款 | 15,401,347,035.38 | 18,413,857,335.40 | 12,866,084,918.51 |
预收账款 | 7,971,509,511.88 | 5,325,508,651.22 | 3,160,805,017.05 |
应付职工薪酬 | 842,620,482.70 | 250,728,982.92 | 378,696,195.89 |
其中:应付工资 | 585,961,858.51 | 168,463,289.30 | 228,344,344.29 |
应付福利费 | 7,713,758.93 | 75,868,221.09 | 148,286,638.18 |
应交税费 | 2,412,680,085.30 | 910,334,237.17 | 205,884,781.90 |
其中:应交税金 | 1,975,341,208.42 | 842,322,506.21 | 198,303,996.26 |
应付利息 | 98,552,528.65 | 12,695,409.40 | 7,812,698.30 |
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 23,401,209.77 | 27,718,021.62 | 14,470,872.32 |
其他应付款 | 3,982,897,920.80 | 5,098,377,111.98 | 1,301,774,107.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4,901,457.62 | 121,727,398.00 | 1,102,037,214.00 |
其他流动负债 | 12,559,674.32 | 281,881,153.83 | 810,761,011.26 |
流动负债合计 | 53,406,187,361.02 | 48,346,879,701.77 | 31,543,742,171.1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961,689,978.46 | 13,275,469,944.07 | 7,196,125,077.61 |
应付债券 | 8,893,384,113.35 | 3,607,095,577.16 | 3,430,917,651.86 |
长期应付款 | 1,499,993,089.46 | 1,083,865,682.00 | 780,997,834.32 |
专项应付款 | 91,752,592.90 | 46,213,237.00 | 55,138,493.87 |
递延收益 | - | - | - |
预计负债 | 995,820,733.11 | 1,063,541,604.63 | 25,924,884.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5,675,457.42 | 488,106,249.01 | 69,587,558.38 |
递延税款贷项 | - | 42,112,658.38 | 34,363,614.2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5,028,858.80 | 27,028,817.17 | 47,172,207.82 |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233,344,823.50 | 19,633,433,769.42 | 11,640,227,322.10 |
负债合计 | 87,639,532,184.52 | 67,980,313,471.19 | 43,183,969,493.2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股本) | 10,266,114,872.78 | 10,191,869,244.31 | 9,864,409,313.46 |
国家资本 | 10,266,114,872.78 | 10,191,869,244.31 | 9,864,409,313.46 |
集体资本 | - | - | - |
法人资本 | - | - | - |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 - | - | - |
集体法人资本 | - | - | - |
个人资本 | - | - | - |
外商资本 | - | - | - |
资本公积 | 5,960,606,163.34 | 8,128,853,539.91 | 4,405,272,663.49 |
减:库存股 | - | - | - |
盈余公积 | 763,502,987.72 | 331,890,129.04 | 124,175,168.53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 - | -396,741,118.98 | -635,911,644.96 |
未分配利润 | 10,840,113,882.64 | 8,156,339,748.73 | 3,921,443,628.85 |
其中:现金股利 | - |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878,764,550.38 | -992,364,743.71 | -233,121,178.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951,573,356.10 | 25,419,846,799.30 | 17,446,267,951.03 |
少数股东权益 | 20,907,301,606.12 | 15,335,537,086.95 | 8,983,892,034.88 |
所有者权益小计 | 47,858,874,962.22 | 40,755,383,886.25 | 26,430,159,985.91 |
减:未处理资产损失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剔除未处理资产损失后的金额) | 47,858,874,962.22 | 40,755,383,886.25 | 26,430,159,985.9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5,498,407,146.74 | 108,735,697,357.44 | 69,614,129,479.15 |
项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08,975,465,356.15 | 229,730,695,226.56 | 184,785,065,925.79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308,455,627,346.89 | 229,448,391,114.02 | 184,534,662,840.57 |
其他业务收入 | 519,838,009.26 | 282,304,112.54 | 250,403,085.22 |
减:营业成本 | 293,859,273,617.16 | 217,548,955,593.46 | 176,511,622,522.25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293,668,362,623.17 | 217,493,293,524.84 | 176,502,260,704.13 |
其他业务成本 | 190,910,993.99 | 55,662,068.62 | 9,361,818.1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39,944,853.47 | 846,670,771.43 | 259,402,360.83 |
销售费用 | 2,413,440,837.94 | 2,740,440,701.89 | 2,282,000,637.46 |
管理费用 | 2,839,273,049.31 | 2,931,741,884.58 | 2,000,761,012.57 |
其中:业务招待费 | 163,914,813.93 | 134,603,741.03 | 111,018,782.90 |
研究与开发费 | 87,969,482.33 | 25,803,209.27 | 9,907,147.17 |
财务费用 | 1,213,854,800.93 | 859,694,547.37 | 511,157,614.23 |
其中:利息支出 | 2,480,893,669.19 | 1,879,478,066.92 | 915,371,846.14 |
利息收入 | 450,028,226.36 | 476,515,481.89 | 329,737,332.73 |
汇兑净损失(汇兑净收益以“-”号填列) | -963,636,718.48 | -613,245,768.56 | -228,009,811.17 |
资产减值损失 | 908,472,390.61 | 23,179,779.37 | -12,404,847.46 |
其他 | - | -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8,187,967.91 | -593,109,130.94 | -8,948,35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33,176,424.92 | 4,394,014,543.92 | 1,033,308,421.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0,455,791.68 | 2,562,688,639.83 | 92,212,770.3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12,570,199.56 | 8,580,917,361.44 | 4,256,886,697.42 |
加:营业外收入 | 872,788,081.56 | 400,572,506.12 | 262,975,200.8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90,947,990.24 | 65,515,225.86 | 63,610,576.05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 - | - | - |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 | 176,629,356.28 | 128,290,945.31 | 106,923,178.46 |
债务重组利得 | 126,755,886.31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9,101,486.98 | 400,825,229.56 | 126,309,304.95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2,040,416.97 | 10,814,172.25 | 24,057,557.34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 - | - | - |
债务重组损失 | 179,895.85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8,776,256,794.14 | 8,580,664,638.00 | 4,393,552,593.36 |
减:所得税费用 | 2,324,806,445.84 | 2,624,825,858.82 | 664,955,198.99 |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207,051,424.86 | 19,480,042.40 |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51,450,348.30 | 5,748,787,354.32 | 3,748,077,436.77 |
减:少数股东损益 | 1,778,765,236.90 | 1,055,056,977.39 | 996,262,911.65 |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72,685,111.40 | 4,693,730,376.94 | 2,751,814,525.12 |
项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8,868,940,603.26 | 245,174,666,687.29 | 189,246,045,677.3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44,169,274.89 | 1,134,769,036.68 | 989,542,047.4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5,958,485.94 | 1,450,614,935.57 | 1,476,717,989.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4,069,068,364.09 | 247,760,050,659.54 | 191,712,305,714.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5,663,233,622.29 | 236,528,425,185.68 | 183,272,527,849.4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87,033,573.39 | 1,836,332,839.79 | 1,218,945,000.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77,436,236.40 | 2,684,618,989.96 | 1,773,172,813.7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68,100,100.26 | 1,518,173,879.86 | 2,086,505,857.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495,803,532.34 | 242,567,550,895.29 | 188,351,151,520.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73,264,831.75 | 5,192,499,764.25 | 3,361,154,193.3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6,670,830,942.32 | 1,901,851,367.60 | 4,939,331,066.62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870,507,501.13 | 3,167,454,499.64 | 795,786,157.2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 | 106,709,386.25 | 229,402,717.82 | 165,497,620.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6,000.00 | - | 32,096,230.3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548,667.48 | 224,293,313.75 | 163,212,713.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61,632,497.18 | 5,523,001,898.81 | 6,095,923,788.7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7,531,474,831.34 | 9,211,194,765.64 | 6,046,121,909.26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2,139,391,847.06 | 6,773,860,278.95 | 3,828,508,777.4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74,553,652.84 | 1,517,268,907.49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606,695.64 | 93,257,489.31 | 533,038,526.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66,027,026.88 | 17,595,581,441.39 | 10,407,669,213.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04,394,529.70 | -12,072,579,542.58 | -4,311,745,424.3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784,069,357.51 | 7,483,494,699.08 | 404,334,235.65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12,231,357.51 | 115,930,485.14 | 236,138,892.23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98,108,602,281.48 | 74,683,819,471.90 | 39,765,916,173.7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087,794.83 | 958,286,791.70 | 319,989,101.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59,759,433.82 | 83,125,600,962.68 | 40,490,239,511.13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80,119,146,877.87 | 63,109,087,834.39 | 39,257,461,179.7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2,914,600,860.72 | 2,122,604,699.11 | 1,225,541,302.8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09,407,191.53 | 287,137,875.63 | 7,231,213.4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281,789.97 | 935,653,663.35 | 873,607,162.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074,029,528.56 | 66,167,346,196.86 | 41,356,609,644.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85,729,905.26 | 16,958,254,765.82 | -866,370,133.8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399,611,187.75 | -215,780,368.24 | -105,358,333.0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人物净增加额 | 8,554,989,019.56 | 9,862,394,619.25 | -1,922,319,697.8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4,481,713,799.60 | 4,642,261,847.47 | 6,564,581,545.32 |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 23,036,702,819.16 | 14,504,656,466.72 | 4,642,261,847.47 |
应收款项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6个月内(含6个月) | 0% |
6个月-1年(含1年) | 2%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30% |
3-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类别 | 计提比例 |
正常类 | 1% |
关注类 | 2% |
次级类 | 20% |
可疑类 | 50% |
损失类 | 100% |
资产类别 | 残值率 | 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3%-5% | 4-50年 | 1.94%-24.25% |
机器设备 | 3%-5% | 3-20年 | 4.50%-31.66% |
运输设备 | 3%-5% | 3-15年 | 6.33%-19.00% |
其他设备 | 0%-5% | 2-20年 | 4.50-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