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派发H股股息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审议表决情况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二〇〇八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6日在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十五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数1,555,014,305股(其中内资股1,333,248,764股,外资股221,765,541股),占公司总股本(3,022,833,727股)的51.44%。董事长李贻煌先生担任本次大会主席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受大会委托担任监票员。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公告所列载的各项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公司二零零八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553,472,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另有1,542,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2.审议及批准公司二零零八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553,472,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另有1,542,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3.审议及批准公司二零零八年度经审计的分别按国际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核数师报告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506,64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另有48,367,475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4.审议及批准公司二零零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552,906,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 60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0股;另有1,500,000 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5.批准、追认及确认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和豁免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137,632,3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1%;反对票133,76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9%;弃权票0股;放弃投票1,542,000股,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6.审议和选举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李贻煌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3,821,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票 3,082,4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2)李保民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4,387,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票2,516,4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3)高建民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4,387,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票2,516,4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4)梁青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4,387,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票2,516,4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5)甘成久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4,387,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票2,516,4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6)胡庆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4,387,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票2,516,4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7)施嘉良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4,387,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票2,516,4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8)吴建常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6,15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2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0股;另有7,651,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9)高德柱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3,805,7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票3,09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10)张蕊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5,1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1,80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11)涂书田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6,15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2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0股;另有7,651,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7.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分别与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订立服务合同及/或委任书等。
表决结果:赞成票1,553,08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38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另有1,542,000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8.选举及确认委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胡发亮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3,136,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票 3,768,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2)吴金星
表决结果:赞成票 1,542,126,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反对票 4,77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弃权票0股;另有8,110,000,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3)万素娟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5,86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票1,0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0股;放弃投票0股;另有8,110,000,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4)谢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1,550,54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票4,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票0股;放弃投票0股。
(5)林金良
表决结果:赞成票1,550,54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票4,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票0股;放弃投票0股。
9.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分别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订立服务合同或委任书等。
表决结果:赞成票1,553,08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38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另有1,542,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10.审议及批准第五届董事、监事的年度薪酬基数及其增长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票1,552,717,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70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票0股;另有1,589,000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11.审议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零九年度之国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薪酬,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及任何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1,543,972,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反对票5,9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弃权票0股;另有5,098,700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12.审议及批准发行不超过已发行外资股(H股)总数20%新H股的一般性授权,即授予董事会配售及发行不超过截止股东大会召开日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20%的新H股的权力。
表决结果:赞成票1,464,769,1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反对票84,457,7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弃权票0股;另有5,787,376股放弃投票,不作为有效表决权数。
二、监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所收回的投票纸,对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投票情况进行了统计、验证。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王建勇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股息派发
公司董事会提议派发二零零八年末期股息派发予本公司股东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的方案,已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获得批准。本公司派发股息的办法如下:
(1)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H股股东的股息派发按人民币计算,以港币支付,其折算公式为:
股息人民币额
股息折算价=——————————————————————
股利宣布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
每日公布的每一港币单位平均中间价
就本次股息派发而言,本公司股利宣布日为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前一个公历星期(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平均中间价为1.00港元兑人民币0.88179元的平均数计算,每股H股股息派发港币0.09072元。
(2) 按照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作为H股股东收款代理(“收款代理人”),并代表该等股东接收有关H股股东获派发的股息。H股之股息单及有关支票将由收款代理人签发并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即H股股息派发日)或之前,以平邮寄予H股股东。邮误风险概由收件人承担。
(3) A股股东的股息派发方式及其有关事项将由本公司与中国结算登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另行在境内指定的报刊上及时公告。敬请A股股东留意。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