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 26日上午9:30在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东方山水假日酒店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本公司股权41,108,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王俊峰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41,10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 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1,10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 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1,10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 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10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 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1,10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 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10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 0股。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熊杰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