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 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9-0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并派送红股方式,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每股派送红股0.3股;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日(周四)
除权除息日:2009年7月3日(周五)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9年7月6日(周一)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9日(周四)
一、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9年6月19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二、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境内报表税后利润人民币204.12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人民币20.41亿元;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4.00亿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8.74亿元。本公司以A股和H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3股;每10股现金分红1.00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截至2009年7月2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4,707,203,828股,本次利润分配将以此为基数进行,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约14.71亿元(含税),派送红股4,412,161,148股,本次派送红股后总股本增至19,119,364,976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日(周四)
除权除息日:2009年7月3日(周五)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9年7月6日(周一)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9日(周四)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09年7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
五、利润分配的实施办法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规定,对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所获分配的红股和现金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6元。
2、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派发,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股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人民币0.04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红股、现金红利所得税。
3、除QFII以外的其他法人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元(含税)。
4、前10名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股东名单具体如下: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5、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派送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派送红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派送红股总数与本次派送红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 | 派送红股(股) | 变动后(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无限售条件A股 | 12,045,203,828 | 3,613,561,148 | 15,658,764,976 | 81.90% |
H股 | 2,662,000,000 | 798,600,000 | 3,460,600,000 | 18.10% |
总计 | 14,707,203,828 | 4,412,161,148 | 19,119,364,976 | 100% |
注:无限售条件A股较2009年3月31日12,045,193,033股增加10,795股,主要系“招行转债”(110036) 转股而增加。从2009年3月31日至本次股权登记日,转为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合计为10,795股。
七、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8年度每股收益为1.10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5938
传真:(0755)83195109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6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转债简称:招行转债 公告编号:2009-021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 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9-02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及恢复转股
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5.74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4.42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09年7月3日(周五)
4、恢复转股日期:2009年7月3日(周五)
根据“招行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本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 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 P1=(P0+Ak)/(1+n+k);
其中:P0 为初始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本公司派息时不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本公司将在2009年7月3日实施2008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规定,“招行转债”转股价格则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5.7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42元。
可转债转股代码“招行转股”(190036)将于2009年7月3日,即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42元。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6日